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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紐約專電桑蘭跨國天價官司的主審法官決定再給桑蘭一次答辯機會,以便讓她在高度公平的條件下開展她的訴訟。
桑蘭沒有在12月8日之前遞交自己的答辯書。這意味着桑蘭錯過了爲自己辯解的機會。更重要的是,按照助理法官的意思,這還會讓她喪失將來上訴的資格。83歲的主審法官倫納德·桑德14日發佈命令,額外再給桑蘭一次答辯的機會。新的提交答辯截止時間延長至2012年1月31日。不過,老法官這次也明言:如果屆時桑蘭還不答辯,法官將不再“恩賜”給她任何新的機會。
在紐約執業多年,擁有豐富民事訴訟經驗的黃曉夫律師16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主審法官再次給桑蘭機會。法官可能考慮到桑蘭不懂英語,不懂美國法律,因而對桑蘭格外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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