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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成都晚報(微博)記者李果)此前有消息稱,桑蘭沒有在本月8日之前遞交自己的答辯書,這意味着桑蘭錯過了爲自己辯解的機會。更重要的是,按照助理法官的意思,這還會讓她喪失將來上訴的資格。不過,83歲的主審法官倫納德·桑德14日發佈命令,額外再給桑蘭一次答辯的機會。新的提交答辯截止時間延長至2012年1月31日。不過,老法官這次也明言:如果屆時桑蘭還不答辯,法官將不再“恩賜”給她任何新的機會。對此,在紐約執業多年,擁有豐富民事訴訟經驗的黃曉夫律師表示:“這是主審法官再次給桑蘭機會。法官可能考慮到桑蘭不懂英語,不懂美國法律,因而對桑蘭格外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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