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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馬德興( 微博 博客)吉隆坡報道遼足退出,公開原因是一旦亞冠資格賽失利就必須參加亞足聯杯,遼寧自認“丟人”,且還要“貼錢”,但事實呢?
衆所周知,哈曼在2002年出任亞足聯主席之後,根據亞洲足壇發展不均衡的現狀,推出了“Vision Asia(亞洲展望)”計劃,並在計劃中將下屬46個會員協會分爲“成熟會員(16個)”、“發展中會員(12個)”和“不發達會員(18個)”。相應地,這三大類會員俱樂部將參加三級俱樂部賽事。除了2002年創辦的全新亞冠,2004年則推出了亞足聯杯,那時,亞足聯杯就是亞洲足壇的二流賽事。於是,此方案實施後遭到了亞足聯內部衆多水平不高會員協會的質疑,因爲這使得他們與亞洲強隊的交流機會更少。
也正是在如此背景下,亞足聯改革亞冠並從2006年開始運行,至2008年推出評分體系。2008年5月,亞足聯在報名希望參加亞冠的23個國家和地區中,根據實際考察後的評分情況,確定其中的11國有資格派俱樂部參加亞冠,而其他國家和地區則暫時因達不到標準改爲參加亞足聯杯,並從2009年開始全面實施。換言之,從2009年開始,亞足聯杯已不再只是亞洲“發展中會員”俱樂部球隊參加的賽事了,而成爲了亞冠的一種有益補充,因爲像烏茲別克、卡塔爾、敘利亞、泰國等這些“成熟會員”的俱樂部球隊也陸續開始參賽。在2008年5月亞足聯下發給各會員協會的一份名爲“參加亞足聯俱樂部賽事的標準”文件中,對參加各項賽事的會員協會、俱樂部數量都有明確的說明(詳見附圖四)。
換而言之,參加“亞足聯杯”的俱樂部是那些沒有達到標準的國家或地區的球隊。而且,亞足聯讓沒有達到標準的國家或地區派隊參加,最終目的是希望敦促下屬會員協會努力達到亞足聯擬定的標準,遼足認爲的“參加亞足聯杯是一件丟人的事”完全錯誤!在這個過程中,由於中超俱樂部過去幾年一直在參加亞冠,對亞足聯杯性質的變化根本不去關注,而是以一種“想當然”的態度去認識,最終導致遼足退賽。
遼足相關人士在新聞發佈會上公開表示,拒絕在資格賽中被淘汰之後參加亞足聯杯,只能證明他們對亞足聯盃賽的“無知”。而中國足協相關人士對於這項賽事的性質、與亞冠之間的關係,也沒有及時向中超俱樂部傳達,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事實上,先前遼足對外一系列說法包括對參賽資格的質疑等等,都顯得有些“無厘頭”。在《亞冠聯賽競賽規程》“第三部分:報名參賽”的規定中,亞足聯用“第26條俱樂部的資格”整整一個小節、總共六小條對參加亞冠的俱樂部的資格問題進行了詳細闡述。當出現有球隊需要參賽資格賽的情況時,究竟是哪一支球隊去參加資格賽也就很清楚了,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爭議的問題。
再譬如,在《亞足聯盃賽競賽規程》的第11章第73條“Subsidy(補助)”中,對於參賽球隊的費用補貼也有明確規定:參加小組賽客場比賽每場補助差旅費爲2萬美元;進入淘汰賽階段,每個客場比賽也是補助2萬美元。對於如何發放,也有詳細說明。而在第76條“獎金、出場費”中,明文規定獲得冠軍球隊的獎金爲35萬美元、亞軍爲25萬美元。當然,這樣的差旅費和獎金數額和亞冠相比,肯定有差距,亞冠小組賽客場差旅費爲3萬美元、1/8淘汰賽客場差旅費爲4萬美元,在1/4決賽階段,客場差旅費爲5萬美元;半決賽和決賽階段,客場差旅費爲6萬美元。最終獲得冠軍的球隊將得到150萬美元獎金,亞軍爲75萬美元。儘管亞足聯杯補助低了些,但也絕不是說完全是由俱樂部“貼錢”。當然,如果遼足參加亞足聯杯,將至少參與6場主客場小組賽,這對於他們來說也許難以承受。
說到底,就是遼足在作出決定之前,對於亞足聯有關決賽規定根本一無所知。而所有這些規定全都是公開的,亞足聯早就下發給了各國和地區的足協,即便是亞足聯官網,也隨時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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