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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復擺,CBA外援會逃離嗎?CBA各傢俱樂部似乎很篤定:我們有白紙黑字的合同。可別忘了,外援落跑的前車之鑑比比皆是。倘若CBA外援出走,各俱樂部真的做好應對準備了嗎?
前車之鑑
12月25日NBA將重燃戰火,據一些經紀人透露, J.R.·史密斯、錢德勒、布魯克斯這些正逢當打之年的NBA球星,在NBA行情被看好,他們會因爲拿到新的NBA合同,而中途離開CBA。
儘管各俱樂部總經理紛紛站出來表示:“合同約束下,相信職業球員會作出職業的選擇”,但錢德勒和布魯克斯也重申,會打滿一個賽季。但不容忽視的是,外援中途落跑的前車之鑑並不少,而且有的不辭而別不但沒有受到處罰,第二年還能在CBA找到工作。
據悉,已有外援私底下流露出想走的意思,現在只等12月9日NBA自由球員市場開啓。
強留無用
表面上看,CBA總經理個個很篤定,其實底氣不是很足。
中國籃協競賽部部長白喜林表示,外援如果中途離開,籃協不會給離開的外援開澄清信。
但是,若球員與CBA球隊已終止合同,那中國籃協就必須向NBA開具澄清信。因爲從法律上來講,球員與球隊已不存在任何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在CBA,多數情況下,若外援鐵了心想走,可以故意做出違反球隊各種規定的違約行爲,讓球隊無奈解約。
這樣來看,中國籃協對外援做出的規定,因表述模糊,不具備實際操作性。
有法可依
難道就無法可依了?非也。
鮮爲人知的是,FIBA今年受理了西班牙籃協的訴訟申請。今年山貓隊選中的新秀比永博,與西班牙芬拉布拉達俱樂部的合同糾紛未達成一致,芬拉布拉達俱樂部將其告到FIBA,FIBA隨後將案子直接訴諸仲裁法庭。FIBA的用意很明顯:對今後包括NBA球隊在內的違反合同規定的糾紛,持有全球範圍內有效的仲裁權力。儘管該案尚未判決,但迄今爲止,山貓隊都不敢與比永博簽約。
其實,FIBA早在1997年就設立了仲裁法庭,只是到了今年7月才第一次審理此類訴訟。
若CBA外援中途毀約,俱樂部完全可以效仿西班牙人的做法。只是,CBA俱樂部做好這樣的準備嗎?
至少過去幾年,CBA從未對外援有過行之有效的約束。幾乎沒有一傢俱樂部有正兒八經的律師顧問,即便訴諸仲裁法庭,CBA俱樂部能蒐集好完整的一套證據嗎?更何況,中國籃協也從未在俱樂部處理外援逃跑糾紛過程中站出來力挺俱樂部。以至於那些曾經落跑過的外籍球員,還能重返CBA打球,成爲笑話。
所以,CBA各俱樂部現在要做的,不只是安撫好外援,而是應該做好真正的應對準備,比如,研究好FIBA的有關法律條款。
本報記者陶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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