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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代理桑蘭跨國官司案的海明律師給成都商報記者發來郵件,透露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的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已於當地時間10月31日簽署命令,批准其辭去桑蘭案代理律師一職。昨天,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繫了桑蘭經紀人黃健,對於桑蘭目前無律師的狀態,黃健表示:“會在適當的時機對媒體公佈新任律師,現在還不便向外界透露更多具體細節。”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的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在簽署的命令中說,桑蘭要在12月15日之前書面告訴法庭,是否聘用新律師或者自己代理。法庭將保留對海明的司法管轄權。在得到法院簽署的命令後,海明心情似乎不錯,他在微博上說:“我未收取桑蘭律師費前就幫她打了半年官司,贏得了價值200萬美元的好處。現在,聯邦法院批准我光榮離職桑蘭案。”
關於桑蘭官司的賠償,桑蘭方面與被告簽署了保密協議,並沒有對外透露賠償金額。昨日,海明突然說出價值200萬美元的好處,這個數字一度引起外界關注。桑蘭是否得到了價值200萬美元的賠償,記者就此事向桑蘭經紀人黃健求證。“200萬美金?那只是他(海明)說的吧,按照1999年桑蘭受傷時與保險機構承諾的賠償數額來算,那應該是1000萬美金,他(指海明)怎麼就給打了折扣了呢?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算出來的。”黃健如是說,但他也沒有清楚透露官司賠償的金額。衆所周知,前一陣子因爲律師費未付的問題海明與桑蘭方面翻臉,海明幾次通過微博大罵桑蘭,言辭激烈。從海明昨天的微博內容來看,仍沒有收到律師費。昨天,黃健對律師費的支付也有了說法:“對於律師費的問題,我們已經向美國法院發函了,目前還沒有回執,一切等法官裁決吧!”
今年4月底,海明代表桑蘭向聯邦法院遞交了起訴書,控告美國時代華納、美國體操協會、TIG保險公司、劉國生、謝曉虹等多名被告,提出18項索賠要求,每項索賠1億美元。此後海明兩次修改起訴書,增加莫虎和15位網民爲被告,又追加指控劉國生、薛偉森對桑蘭進行性侵犯。現在,有名有姓的被告只剩下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被告律師莫虎很早就向法庭遞交了動議,稱桑蘭毫無事實根據濫訴,不值得法庭審理,要求法官撤案並懲罰桑蘭和海明。這一懲罰動議不會隨着海明的辭職而自動消失。黃健表示,桑蘭接下來會聘請新的律師打官司,“海明的撤出很正常,我們也不會再讓他爲我們打官司了。另外,桑蘭也會在適當時機向媒體透露新任律師,不過現在還不能對外透露。”成都商報記者蓋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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