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桑蘭反目成仇後,海明一直盼着法院批准他辭職。昨天,他終於等來了這一盼望已久的時刻,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的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正式簽署命令,批准海明辭職,不過將保留對他的司法管轄權。桑蘭可以在12月15日之前書面告訴法庭是否聘用新律師或者自己代理。
從當初的“統一戰線聯盟”到後來的反目成仇,桑蘭和代理律師海明聯手上演的這出鬧劇絕對算得上跌宕起伏。當共同利益消失後,一切善意的外衣也就自動剝落了,露出了本來面目。他們互相用語言攻擊,海明狀告桑蘭付律師費等相關費用,而且再也不願爲桑蘭服務了。海明說,桑蘭是典型的忘恩負義。昨天,隨着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簽署命令批准海明辭職,他終於如願以償了。由於被告律師莫虎早已向法院遞交了動議,稱桑蘭毫無事實根據濫訴,不值得法庭審理,要求法官撤案並懲罰桑蘭和海明,所以懲罰動議不會隨海明辭職而自動消失。
能夠從桑蘭案中解脫出來,海明異常興奮,連發數條微博表達自己的心情。“聯邦法院批准我光榮離職桑蘭案。我將不負衆望,繼續爲維護中華民族在海外的道德形象而努力。這就包括,要阻止桑蘭繼續敗壞中國人在海外的名聲。人不能以‘維權’爲藉口而去破壞社會公認的道德行爲規範。而當‘維權’變成赤裸裸的‘維錢’的時候,爲錢而去幹傷天害理的事和打劫銀行,坑蒙拐騙,殺人越貨又有什麼本質的不同?一個隱藏式,一個公開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