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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贏)京津之戰餘音未了。近日,有媒體指出,按照最新的《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足協盃半決賽領到紅牌的國安球員張辛昕應該在中國足協組織的下一場正式比賽即中超聯賽京津之戰中停賽,但張辛昕實際上在這場比賽中出場,因此足協應判罰國安嚴重違規,比賽也應判國安0比3負。昨天,記者就此事採訪了中超委祕書長劉殿秋。他表示,國安不存在違規問題,今年足協在計算紅黃牌累計時,是將聯賽和杯賽分開統計的。
根據《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42條第三款規定:在某一項賽事(包括有年齡限制的賽事)中沒有執行的停賽(被淘汰或該賽事的最後一場比賽),應累計入中國足球協會主辦的另一項賽事中的下一場正式比賽中。如果按照這一規定,由於國安隊在足協盃半決賽中被淘汰,比賽中得到紅牌的張辛昕應該在中超聯賽的京津之戰中停賽。但實際情況是,國安隊在京津之戰前,只得到樸成累計4張黃牌停賽的通知。
劉殿秋說:“今年,聯賽紀律委員會確實做出規定,所有紅黃牌都會累計到中國足協舉行的各項比賽中。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從年初開始,盃賽和聯賽的紅黃牌就是分開統計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爲今年中超聯賽引入預備隊比賽,這也被視爲正式比賽,預備隊聯賽中領到紅黃牌也會累計到正式比賽中。但考慮到增加了比賽場次,中超各隊人員有限,再加上可能出現的傷病,如果杯賽和聯賽的紅黃牌累計計算,將影響聯賽和杯賽的精彩程度。另外,從國際慣例來看,盃賽和聯賽的紅黃牌統計也都是分開計算的,這也是考慮到保障比賽的精彩性。因此,張辛昕在足協盃領到紅牌,但在中超聯賽中出場不存在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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