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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阿朗) 23日,轟動一時的韓國職業足球假球案又有最新進展。60名涉案球員中,對於其中已經承認犯罪事實的中間人和職業球員37名,韓國昌源支檢給予了最高爲5年刑期的懲戒。
昌源支檢第四刑事庭審判長金京煥法官在當天上午宣佈了最終裁決:根據犯罪程度所獲金額及參與次數,在因違反國民體育振興法嫌疑而被起訴的中間人和職業球員37名中,對其中10名涉案人實施實際刑期的判決。
本次裁決標誌着這些涉案球員在上個月25日被韓國職業足球聯盟永久性剝奪其在k聯賽職業球員資格及終身喪失在k聯賽中從業資格的懲罰後,將繼續受到法律的制裁。
職業球員出身,積極參與誘惑隊員,事成之後主導分成的前中超天津泰達韓國籍外援權輯被處以1年刑期,並沒收3300萬韓元(約合20萬元人民幣)的非法所得。
檢方本次依舊未能最終公佈對於前國腳崔成國和李尚德等23名球員的處罰,由於這些嫌疑人始終對自己所犯罪行拒不承認和部分否認,因此裁決仍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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