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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北京時間9月16日,足協正式公佈了對長春亞泰俱樂部主教練沈祥福的處罰決定。在足協公佈的罰單中指出,沈祥福在比賽進行到第32分鐘時,因對裁判判罰不滿衝進場內指責裁判,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做出對沈祥福禁賽三場,罰款15000元的決定。按照賽程安排,沈祥福將無緣在替補席上指揮亞泰與恆大、南昌以及天津的比賽。
以下是足協處罰全文:
關於對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官員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1年9月14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二輪(補賽)第92場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長春經開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監督的報告及錄像,比賽進行到32分鐘時,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沈祥福衝入場內指責裁判員,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沈祥福進入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替補席三場;
二、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爲,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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