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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
常昊在比賽中。
張琳簽約東風風神
孫楊是今年上海游泳世錦賽男子800米和1500米冠軍得主,並刷新了1500米自由泳世界紀錄,他已經被媒體稱為繼姚明、劉翔之後中國體壇出現的第三位跨入世界頂尖級殿堂的男運動員。
近日,孫楊在微博上『開炮』,他與游泳中心之間關於商業代言的矛盾徹底公開,孰是孰非至今沒有定論。多數人認為,無論是為成績,還是為利益,孫楊都應該建立起自己的『楊之隊』。但令人失望的是,游泳中心似乎並不想效仿田管中心對劉翔的管理,為孫楊組建團隊。
矛盾·現象
選手代言不由自主
孫楊於8月底連發多條微博稱,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言』,被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領導帶去參加某飲料的簽約儀式。他使用了18個驚嘆號表達自己的不滿。
一天之後,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只針對『飲料代言』一事做出了回應。他表示,孫楊可能對活動有所誤解,國家隊簽約屬於集體行為,是為了謀求自身更好的發展,孫楊有義務配合。
事實上,這並不是孫楊第一次因贊助問題與游泳中心發生衝突。在上海世錦賽期間,孫楊曾身著印有央視LOGO的某品牌T恤出現在賽後發布會上,當時就引起記者們的猜測。
事後,孫楊否認了簽約傳言。但他穿著那件T恤的形象已經深入人心,這引起了國家隊的不滿。
矛盾·內幕
張琳享受特殊待遇
孫楊的微博中有一句令人『浮想聯翩』的話:『希望在同一片藍天下,在同一個集體中,大家能得到公正的對待。』
這條微博發出後,馬上有媒體稱,孫楊對游泳中心不滿,不僅是因為中心方面對運動員的商業代言大包大攬,更讓他受不了的是中心對羅馬世錦賽男子800米自由泳冠軍張琳『偏心眼兒』。
張琳在2008年和2009年相繼奪得奧運會亞軍和世錦賽冠軍,從而昇級為『泳軍一哥』。張琳從羅馬歸來後,游泳中心默許他與眾輝體育經紀公司簽約。
孫楊一舉成名後,游泳中心卻沒有讓孫楊在商業代言方面走張琳的老路。按照官方的說法,這麼做的目的是不想讓孫楊和張琳一樣,在奧運會前因狀態問題功虧一簣。
矛盾·解析
運動員肖像權歸誰?
孫楊與游泳中心矛盾的凸現,讓人們想到一個爭論已久的話題國家隊運動員的肖像權到底屬於誰?
2006年,國家體育總局曾發布《關於對國家隊運動員商業活動試行合同管理的通知》。在那之前,中國體育界一直按照原國家體委於1996年頒布的505號文件。
與505號文件相比,2006年的《通知》中已經沒有了『在役運動員的無形資產屬國家所有』這樣的話,但多數運動隊仍在延續此前的做法。
人大法學院的金海軍博士認為,《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他表示:『拿肖像權來說,由商業開發而帶來的財產權,體育管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分配,但必須體現公平的原則。』
矛盾·解決
專家建議組建團隊
近年來,運動員與運動隊或管理中心因利益問題產生糾紛的事例並不罕見。2004年雅典奧運會後,田亮因以個人名義參加的商業活動過多而被調離國家隊;2006年,網球運動員彭帥炮轟國家隊獎金分配不合理。
北京大學中國體育產業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何文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能夠理解這些年輕運動員為自己爭取權益的做法。『這是中國運動員個人知識產權意識提昇的表現。』何文義說,『運動員雖然由國家培養,但其個人努力和付出也十分重要,應由國家隊和個人共同分享利益。』
不過,由於中國體育絕大多數項目的職業化程度較低,運動員不可能像國外的職業選手那樣依靠比賽獎金和商業贊助生存,他們又必須在經濟上依附於國家。對於不公平的商業利益分配,運動員往往無可奈何。
對於這種情況,何文義給出的辦法是由國家體育總局出面,為運動員建立專門的經紀團隊,『建立透明化的國家與個人經濟收益分賬系統』。
矛盾·爆料
中心尚無開發孫楊計劃
對於專家的建議,身為杭州某大學老師的楊明早已為自己的兒子想過。
楊明昨天向記者透露,她最羡慕姚明和劉翔的地方,就是他們背後有『姚之隊』、『翔之隊』這樣的龐大團隊。
由於姚明有在NBA打球的背景,『姚之隊』的很多運作方式或許並不適合多數中國運動員,但劉翔的情況與孫楊是有很大可比性的。『翔之隊』包括後勤、醫療、科研和商業開發,而且田管中心也參與其中。
『(對劉翔)有點羡慕,人家連吃什麼都很講究。孫楊別看破世界紀錄了,平常大運動量下來,乳酸含量並不高,這說明他上昇的空間還很大。如果他背後的團隊能夠發展到像劉翔的那樣,他的成績還能提高一大塊。』楊明說。
但讓楊明失望的是,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孫楊根本不可能擁有自己的『楊之隊』。她透露,早在今年4月,就已經有體育經紀公司想簽下孫楊。『我們說讓他們先去找游泳中心。』楊明說,結果游泳中心給出的回應是:不准孫楊和任何體育經紀公司簽約!
『不准我們簽經紀公司,如果他們參與組建一個團隊也可以啊,像劉翔那樣,田管中心參與也挺好的。』楊明說,她無法理解,為什麼游泳中心既不讓孫楊與經紀公司簽約,又對孫楊沒有明確的開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