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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主裁
前日,江蘇同曦青年隊在山東煙臺同八一賽後群毆裁判一事,昨日中國籃協做出處罰,罰款3.8萬元,同曦隊兩位教練禁賽一年,兩名球員各禁賽六場。
記者鄒鑫
罰單:三萬八,還要禁賽
2011年8月25日,在全國男子籃球青年聯賽第二階段(山東煙臺賽區)八一隊對江蘇同曦隊的比賽即將結束時,江蘇同曦隊教練員等多人進入場地,乾擾記錄臺工作,導致比賽中斷5分鍾,阻礙比賽正常進行。由於比賽最後江蘇同曦以一分之差被八一逆轉,賽後江蘇同曦隊教練員林林對裁判不滿,失去冷靜,帶領隊員圍攻、追打裁判,第二助理裁判楊鵬頭部被打,主裁判井文被集體擁上打人的同曦隊員撞得肩部脫臼,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第三章相關條款,給予江蘇同曦隊教練員林林、助理教練員陳飛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一年內不得參加全國籃球比賽;給予江蘇同曦隊8號姜博、6號王旭取消本次比賽資格,各罰款2000元、停賽6場;給予江蘇同曦隊通報批評,取消本次比賽參賽資格,罰款3萬元。責令江蘇同曦隊立即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上報籃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