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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8月12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再次開出罰單,針對在上週聯賽上海申花和河南建業比賽中,申花隊務兼隊員成亮在比賽中指責當值裁判員的行爲,給予了禁賽和罰款的處罰,同時也提出希望各隊在接下來的比賽中,嚴格遵守比賽紀律。
處罰通知全文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1年8月6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九輪第150場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與河南建業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上海市虹口足球場進行。
根據裁判員報告,在比賽進行到51分鐘時,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隊務兼隊員成亮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在替補席指責裁判員,嚴重干擾比賽,被裁判員罰離出場,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隊務兼隊員成亮進入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替補席及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三場;
二、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爲,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