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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短道速滑隊出現了一起傷人事件,領隊王春露和隊員王濛之間發生了衝突,另一名隊員劉顯偉據說也襲擊了王春露。雖然對於這件事到底為何發生以及真相如何,到目前為止仍有不同說法,但是至少事情是確實發生了。
從各方面反饋的情況看,這是一起傷人事件,而且有人進了醫院。可奇怪的是,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報警,而是選擇了匯報給領導,由體育總局的相關領導來解決問題。
體育總局的行政力量無疑是非常強大的,可以處理體育圈內出現的是是非非,尤其是國家隊內出現的各種事情。從行業內看這些做法毋庸置疑,也是多年的慣例,筆者也並非質疑他們的分內之事。
但是從以前的處理情況看,很多這樣的事情最終的結果都被『捂了蓋子』,例如短道速滑隊曾經出現的『麗江事件』,到現在為止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體育名人大多數是公眾人物,尤其是曾經的世界冠軍們,他們在為國爭光之後,也會由於各種原因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當這些問題出現時,廣大公眾是否應該有更大的知情權呢?如何能獲得更大的知情權,唯有推行『體育聽證制度』,讓每個公眾都可以看到每起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的過程、證據的展示和最終的結果。
其實這種聽證制度早已有之,在很多體育強國也早被采用,可是我們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推行,有什麼不能說的事呢?應該沒有吧。希望沒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