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日泰達隊客場與深圳隊比賽中發生的衝突,足協昨天公佈了對李瑋鋒和基倫的處罰決定。“大頭”李瑋鋒被足協認定比賽中引發多人衝突,造成不良影響,停賽6場罰款3萬。基倫被認定與李瑋峯互相推擊,被停賽4場,罰款2萬。委員們認爲李瑋鋒是在裁判鳴哨後主動衝向對手,並將對手撞倒,此舉屬故意暴力行爲。他們還強調,正是因爲李瑋鋒的行爲,才導致雙方隊員圍作一團,造成場面混亂。
足協還開出另一張罰單,認定在10日遼寧與陝西隊的比賽中,孫繼海對遼足隊員鄭濤實施暴力行爲,處罰孫繼海停賽5場,罰款25000元。鍾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