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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4日體育專電(記者蔡擁軍、公兵、鄭道錦)7月3日中國足協與大連萬達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萬達集團在3年內將至少出資5億元人民幣,全面支持中國足球振興。不過,協議中並不起眼的一條卻未引起更多人的關注:萬達集團對中國足協如何使用其贊助資金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建議權基本可以忽略不計,正如王健林自己所說,任何人都有建議權,而是否採納是中國足協的事;但與衆不同的監督權,卻可能是這次合作中最不應被忽視的部分。
王健林一再表示,萬達集團只是一個贊助商,不會干擾中國足協的具體工作,不會參與中國足協的具體事務,但是要對自己的贊助費用保持審計,保證錢會花在自己希望的地方,不會被挪用。耐人尋味的是,雙方把監督權這一概念寫入了協議文本,並向外界公佈開來,僅這與衆不同的一點就說明,王健林這個贊助商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贊助商,監督權以什麼樣的方式體現,也值得拭目以待。
監督權概念的出現,首先原因是過去的中國足協公信力的喪失。中國足球近年來不但成績每況愈下,中國足協一批官員和裁判等的紛紛落馬,使其公信力下降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究其原因,權力的過度集中和監管體制、機制的缺位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現在值得期待的是,“監督權”的應運而生,是否會改變這一現狀,會在多大程度上改變這一現狀?
萬達集團一位內部人士表示,雙方的這次合作,是第一次民間力量與中國足協的平等合作,萬達集團在錢怎麼花、花在哪裏等方面更有經驗,可以通過隨時審計確保資金的使用,確保這筆錢在雙方約定的框架內用好用足。這一說法,直指中國足球的痼疾和軟肋之所在,對由於權力過度集中而導致的隨意性、假賭黑等方面都是一種制約。
中國足球的打假掃黑行動,使中國足球的一批官員、裁判等紛紛落馬,這無疑會改善中國足球的內部環境,但卻並未改變中國足協集管理員、裁判員、運動員等諸多角色於一身的舊體制。而王健林的監督權這一概念,則從一個新的角度給出瞭解決問題的辦法,雖然管辦分離的體制仍未改變,但卻能從某種程度上改善中國足協一家獨大、爲所欲爲的現狀。
監督權事實上是贊助商話語權的一種形式,但是這種監督權的實現還是一個新的課題,無論是從監督權的實現形式、實現範圍等方面來看,都要等待時間的檢驗。換言之,王健林能否如他期待的那樣“監督”中國足協,監督權能否從戰略合作協議的文本上表現出來,都要走一步看一步。
但是,王健林畢竟邁出了第一步。如果“監督”能夠得以實現,如果有更多的王健林都來這樣“監督”中國足協,中國足球的觸底反彈也許並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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