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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國留洋等方面的問題和南昌衡源俱樂部鬧的不可開交的陳志釗在今日終於接到了處罰決定。北京時間7月1日,南昌衡源在其官方微博中發出文件——《關於對陳志釗嚴重違紀的處罰決定》。
《決定》中寫明:
陳志釗於2011年離隊至今未歸,期間陳志釗曾經向中國足協提出《運動員工作合同》仲裁申請並通過媒體及網絡指責俱樂部違約,直至中國足協以不符合仲裁條件為由不予受理後,其非但不尊重中國足協的裁定,且仍然拒不歸隊履行雙方簽訂《運動員工作合同》所賦其義務。俱樂部基於陳志釗的前途和俱樂部的利益考慮,本著既滿足其出國踢球的願望,又減少或避免俱樂部利益受到損害的原則,多次透過各種渠道與其溝通並談判,但其無視俱樂部利益和好意,一意孤行並通過家人繼續透過媒體和網絡歪曲雙方談判內容,強詞奪理,混淆視聽,對俱樂部先後兩次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歸隊參加比賽和訓練也置之不理。更為惡劣的是公然違反『在未經俱樂部同意的情況下,代表其他俱樂部或球隊參加比賽』的規定,多次代表其他俱樂部和球隊參加比賽。為嚴肅法紀,提高運動員遵法守法意識,根據《運動員勞動合同》約定及俱樂部《規章制度和管理條例》對陳志釗的違法違紀行為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一、根據《運動員工作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調整陳志釗工作崗位,從二?一一年一月一日到俱樂部梯隊工作並核定其梯隊工資待遇為每月2500元。
二、根據俱樂部《規章制度及管理條例》第一款第一條、第二條的規定,對陳志釗處以罰款25000元。
為保障俱樂部合法權益,俱樂部還將根據陳志釗改正錯誤的態度和表現,保留要求中國足協根據《中國足協紀律准則》、國際足聯、亞足聯等相關規定對陳志釗的行為做出進一步處罰的權利。
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俱樂部希望陳志釗能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言行,端正態度。在合同期內提高遵紀守法意識,接受教訓並改正錯誤。切實履行合同義務,立即歸隊參加訓練和比賽。
南昌衡源足球俱樂部
2011.07.01
今年2月,葡甲費倫斯隊決定免試訓引進陳志釗,不過由於南昌方面拒絕放人,這樁轉會也陷入僵持。陳志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拒絕再回到南昌衡源隊中效力,而南昌主帥朱炯也表示,球隊不再需要陳志釗。目前,這樁轉會案也沒有落幕,雙方仍在僵持當中。
今年23歲的陳志釗是今年國內足壇頗有希望的一名新星。自2009年加盟南昌隊以來,一直表現出色。在2010賽季,陳志釗為球隊出場28次打入10球,是幫助南昌順利的保級的重要功臣。也正是憑借如此上佳的表現,陳志釗在南昌球迷心中的地位也是大幅提昇。本賽季,南昌衡源僅以1勝2平7負的糟糕戰績名列中超積分榜最後一位,成為了降級大熱,這樣的處境也讓南昌球迷們開始懷念起陳志釗。由於費倫斯隊並不願意為陳志釗支付20萬轉會費,目前他也陷入了一種無球可踢的困境。
此前,南昌衡源俱樂部先後兩次以書面形式通知陳志釗歸隊訓練,但其並未理睬。直至今日,南昌衡源也終於發出文件宣布對陳志釗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