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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冬奧冠軍王濛自己引爆的“中國短道隊麗江衝突事件”迅速成爲媒體關注的焦點。隨着各方的聲音不斷傳出,事情真相的輪廓漸漸清晰。作爲冬奧英雄,作爲人大代表,作爲公衆人物,26歲的王濛在這件事情當中應當吸取的教訓不少。
首先,張揚個性不能逾矩。王濛一向以個性鮮明著稱。從都靈奧運會時爲隊員出頭鳴不平,到炮轟新上任的主教練李琰,再到這次微博爆料,接受公安部門調查時突出強調自己的人大代表和世界冠軍身份,她一次又一次展示了自己異乎尋常的“直率”。然而,在這次的麗江衝突中,首先違反規則的是王濛和她的隊友們。作爲遊客,不管是誰,都應遵守當地的各項法律和規定,在這方面奧運冠軍也不能享有特權。不管誰先動手,短道隊已經理虧在先。我們不僅不反對而且要鼓勵運動員張揚個性,但這種個性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其次,從這一事件不難看出,王濛既是在冬奧賽場上爲中國摧城拔寨的體育英雄,也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平凡人。一方面,我們不應該苛責王濛因爲出了這件事就對她過多指責。另一方面,我們應該提醒她,奧運冠軍和人大代表更應該有自律意識,讓她在這堂突如其來的人生課上有很多的體會和感悟。
第三,作爲公衆人物,作爲年輕人的榜樣,王濛應該加倍珍惜自己的公衆形象。2010年10月,王濛和隊友曾應邀在海淀劇院爲中學生們作報告,當天的互動交流非常成功。不知那些聽了王濛報告的孩子,如今看到這次的衝突和王濛的言行會作何感想。
不得不說的是,這件事情的主角並非王濛一人,記者並非要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她的身上。只是冠軍頭銜帶來的不僅是榮譽和光環,也有更多的媒體關注和普通公衆的期待。這跟醉打保安的王皓、酒駕的高曉鬆備受媒體關注是一樣的道理。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平凡如你我,回首往事誰沒做過讓自己後悔的事?聖人說,不貳過。以此爲鑑,當爲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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