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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桑蘭和路平的合影。
深圳晚報綜合消息桑蘭案又有新的『進展』,而且是重大『進展』。桑蘭的代表律師海明近日通過郵件告訴國內媒體,當年為桑蘭提供千萬美元保險的保險公司要向桑蘭道歉,並承諾負擔桑蘭在中國的醫療照顧費用,這被當做是原告初勝的標志。之後,海明又發了一份證人路平的證詞,其中包含一些當年路平目睹桑蘭被性侵的細節。
面對這樣的猛料,網友分成兩大陣營,有人同情桑蘭,認為肇事者不可饒恕;但也有相當數量的網友質疑這些證詞的真實性,『這個證人當時在哪裡?他能看得這麼仔細,性侵者不避諱他嗎?』事實上桑蘭案的每一次進展爆料的都是桑蘭的代表律師海明,網友認為桑蘭案的發聲渠道過於單一。當『海明說法』無限壟斷國內媒體的時候,的確需要一些質疑的聲音。
劉謝夫婦的代理律師莫虎表示:『這個案子從第一天開始,我就說過不是在媒體上打的。』於眼下需要的是法律證據,而不是各種各樣的『說法』,『說法』太多於看熱鬧的有益,於受害者無益,於真相無益。 (方舟)
在6月8日上海《東方早報》刊發的這份證詞的影印件上有如下字句:
『當我去被告家裡時,我親眼見到薛偉森把睡覺的桑蘭摟在沙發上並覆蓋著一條毛毯對其進行性侵,桑蘭癱瘓後胸部以下已經完全失去知覺。她感覺不到冷熱和痛癢以及其他一切感應,桑蘭甚至沒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她驚訝的發現自己下體在流血,薛偉森幫桑蘭擦拭下身用過的廁紙上也留有血漬。我看見廁紙上有殷紅的鮮血,還聽見桑蘭問為什麼會有血?桑蘭當時17歲,依然還是處女……我看見薛偉森性侵之後用廁紙擦拭桑蘭下體和腿上的血。
之後,謝曉虹,劉國生,和莫虎,國寶銀行的孫啟成,我以桑蘭的治療師的身份出席,還有其他一些人,參與了位於Bowery Street國寶銀行的一次會議。會議中,許多項目被討論,包括桑蘭的傷勢、責任、她應該受到的待遇、家庭護理、錢、怎麼樣索求公眾的捐款、為基金命名(桑蘭友好基金)、委任基金管理者(劉國生委任為基金管理者)、基金放在哪個銀行(選定國寶銀行)。謝曉虹向我介紹說,莫虎是以桑蘭的律師身份,參加這次會議的。莫虎律師為桑蘭基金,捐款,安排時間和一些合法效應問題出謀劃策。桑蘭並沒有參加此次會議。事實上,當我問起桑蘭關於這次會議,她甚至不知道竟然還有個會議在暗中進行。
當我告訴桑蘭,會議上發生了什麼之後,桑蘭只是說她不知道有這麼一件事。無論她做什麼,她必須依賴謝曉虹。因為謝曉虹是中國體委指派給桑蘭的監護人,而且她還是中國體操協會的副主席。實際上就是桑蘭的領導。
對於我告訴桑蘭關於會議的事,謝曉虹很生氣。劉謝夫婦為此非常憤怒,半夜一點多鍾打電話,口氣十分粗暴。罵我是『挑撥離間』,而且威脅我『閉嘴』,帶著恐嚇的意味。我告知桑蘭會議的事情之後,謝曉虹設下屏障讓我遠離桑蘭,並且告訴我離她遠點。正當桑蘭的傷勢有所改進時,謝曉虹突然終止了我對桑蘭的治療。這對桑蘭的生命和健康是很不利的。我對桑蘭的治療是完全免費的。我同情桑蘭。我害怕劉謝夫婦報復我,很快我就搬了家。
憑借我對劉國生這個人的了解,他曾經在泰國、俄羅斯、中國等地做過很多不正當生意,而且與三教九流各類人有各種瓜葛。我現在出來作證反對他,我很擔心我的個人人身安全。我希望尊敬的法庭能夠給予我保護,謝謝。』
證詞無論真偽,路平都是『突破口』
路平的出現無疑是個重大的突破口,他本次是以桑蘭案證人的身份出現,他當時是為謝曉虹治療手臂疼痛,從而在進入謝家之後見證了事件的發生,而作為當年見證了桑蘭慘遭謝曉虹兒子薛偉森性侵的證人,他的呈堂證供無疑將成為桑蘭跨國官司的重要突破口,據海明說路平已經就桑蘭遭到性侵一事向紐約的檢察官報案。
不過路平的這一報案依然存在疑點,因為海明說他是通過聯邦快遞的方式向檢察官報案,而按照法律這不符合規定,但是刑事案報案一定要當事人當面到警察局或者檢察官處報案,錄口供並簽字,不能由律師代為報案,所以這一疑點也將讓人懷疑他作為見證了桑蘭遭性侵一事的真實性與否。如果路平只是被某些人買通或者因為某種利益而卷入這場跨國官司,那麼其將無法幫助桑蘭,反而會將事件引向一個更加糟糕的狀況。
當然在這萬眾矚目的跨國案件當中,如果作偽證,那麼其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不言自明,在這種情況下有人膽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作偽證無疑是作死,所以這個證人的出現還是具備相當的可信度。一旦得到證實,再加上桑蘭自身手裡也有一定的證據支橕,那麼對於桑蘭如今這多達20項指控與20億美金的重大跨國官司,那麼也將是一個極為需要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摘自『醉臥浮生』博客)
關於路平:
路平現年75歲,家住美國新澤西州。他說,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間擔任桑蘭的治療師,因為他曾遭遇事故幾乎成殘疾人,但是通過自己理療達到康復。因此被劉國生、謝曉虹夫婦請去做桑蘭的理療師,在三個月期間,為桑蘭理療近20次。
網友質疑
『大家有沒有覺得很奇怪,這個證詞居然是中文的?覺得美國法院都閑的還得給配翻譯,這些東西難道不應該是開庭的時候纔在法庭上公布的嗎?』
『這位自稱是醫生的證人既然目睹了性侵桑蘭的現場,當時為什麼不報警?值得懷疑!口說無憑,法官憑什麼采信證人的證詞?沒有證據的,任何證詞都是無效的,更何況相隔了那麼多年。』
『路平說他手頭有錄音,為什麼不公布錄音?這顯然比證詞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