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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6月7日,中國足協就發生在義烏梅湖體育場的當地綠城球迷襲擊天津泰達所乘大巴事件進行了處罰,給予浙江賽區通報批評。
2011年5月29日,杭州綠城在義烏主場1比2負於天津泰達。賽後,部分不理智的球迷圍堵天津泰達隊乘坐的大巴,並用石頭和礦泉水瓶對大巴進行襲擊。此事也被中國足協派駐的比賽監督記錄並呈交足協。
今日,中國足協公佈了處罰決定,決定稱,根據比賽監督報告,比賽結束後,部分觀衆聚集在體育場外,圍堵準備離開的天津康師傅足球俱樂部的大巴車,個別觀衆向大巴車投擲礦泉水瓶和石頭,造成不良影響。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對浙江賽區予以通報批評。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爲戒,切實重視賽區的組織工作,規範賽場秩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全文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1年5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九輪第67場浙江綠城足球俱樂部隊與天津康師傅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浙江省義烏市梅湖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比賽結束後,部分觀衆聚集在體育場外,圍堵準備離開的天津康師傅足球俱樂部的大巴車,個別觀衆向大巴車投擲礦泉水瓶和石頭,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對浙江賽區予以通報批評。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爲戒,切實重視賽區的組織工作,規範賽場秩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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