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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俱樂部、球迷不斷對中超聯賽裁判施加壓力的情況下,中國足協也加緊對裁判制度的改革。繼實施抽籤定裁判與指定相結合措施後,足協也在中超聯賽第11輪到第15輪比賽執法裁判抽籤中實施了末位淘汰制。
淘汰制醞釀已久
2010年,陸俊、黃俊杰等裁判在足壇反賭掃黑行動中被捕,此後爲保證公平公正,足協實施裁判抽籤制。而在2010賽季進入中段,球迷、俱樂部對裁判的抗議聲加大,甚至出現多起追打裁判情況。
當時,足協技術部就開始醞釀裁判分級以及裁判末位淘汰制。裁判分級制度主要根據裁判級別、裁判考試,在賽季初將所有裁判分成中超、中甲、中乙三級裁判。而在賽季中,實施裁判末位淘汰制。每五輪對裁判執法評分進行加權排名,滿分10分,業務水平高、表現較爲出色、得分高的裁判保留執法中超的資格,爭議較大、扣分較多、總體低於7.5分這個合格線的裁判逐級降到中甲、中乙,直到被淘汰。而評分,則由每場比賽的比賽監督進行初評分,每週二裁委會裁判評議組再對每名裁判執法進行評分,兩者結合。在下一個賽季,再度對裁判全年的總分進行綜合排名分級。
當時,足協技術部主任楊新利也曾表示:“分級制度及裁判末位淘汰制,中心領導希望儘快推出。不過我們不會爲了分級而分級,而是儘量做到細化,把每一個分值都用到恰當的地方。”不過由於種種原因末位淘汰制在上賽季未實施。
兩名主裁暫被淘汰
在2011賽季,中超8輪過後,對裁判的質疑聲勢浩大。在剛剛過去的中超第8輪聯賽,又有多傢俱樂部上訴,認爲多達7個點球被裁判漏判。
對於外界的對裁判的質疑,足協裁委會也是壓力頗大。在中超8輪過後,已經內部處罰停哨了5名裁判。與此同時,經過近一個賽季的實踐和考察,足協決定正式實施裁判末位淘汰制,給外界一個說法的同時激勵裁判員提高執法。
在最新的中超11輪至15輪裁判員抽籤前,足協根據中超前8輪裁判執法的總評分,對裁判實施排名,排名最後的兩名主裁判被暫時取消執法中超聯賽的資格,而是被降到中甲聯賽以及預備隊聯賽執法。
被“淘汰”的裁判,並不意味着徹底無緣執法中超聯賽。足協裁委會一位官員表示:“根據規定,被淘汰的裁判到中甲聯賽以及預備隊聯賽中擔任主裁判,只要表現好,在所有裁判中排名靠前,他們就會重返中超執法崗位。而中甲的裁判執法水平好,也會提拔到中超聯賽執法。”
足協技術部主任楊新利表示:“末位淘汰制,既鼓勵了裁判的積極性,達到了賞罰分明,也能對我們客觀公正地反映出目前具備執法資格裁判的水平高低有幫助。”而楊新利也表示從目前得到的數據來看,中超前8輪,裁判員執法誤判率跟往年相比相差並不多,“希望外界客觀準確的評判裁判執法是否有錯誤,而不是僅憑主觀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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