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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斯諾克的“一哥”希金斯涉嫌賭球的傳聞,先是震驚,後是悲涼。震驚的是斯諾克界紛傳已久的“操縱賽果”終於牽涉到一個重磅級人物,而且30萬歐元就撂倒一位三屆世錦賽冠軍,價格很低廉;悲涼的是這又是一出《世界新聞報》記者精心策劃的“釣魚新聞”,本來以爲“釣魚執法”已經無人超越,沒想到“釣魚新聞”才更勝一籌。
我不同情希金斯,因爲視頻確鑿,賓主交談甚歡,氣氛融洽,看不出希金斯被威逼的跡象;可“打算故意輸球”與“故意輸球”還是有一段很遠的距離,希金斯畢竟還沒有實施過“故意輸球”的舉動,就像他自己聲明的“良心百分之百乾淨,18年職業生涯從沒有故意輸過一場比賽甚至一局比賽”,沒有證據顯示希金斯“操縱過賽果”,當然不能證明希金斯以後就不會“操縱賽果”,但起碼不能以現在的幾句話就斷定他以後一定會“操縱賽果”。如果凡事不講究事實,那麼法律也會顯得很蒼白。
尤其是披露此事的是以“釣魚”引誘名人犯錯的《世界新聞報》,昧着道德良心無所不用其極地幹着號稱“挖掘事實真相”的勾當,從此,像這樣專門引誘名人上鉤的從業者,與專門勾引女人上牀的偷心漢一樣應該成爲全民提防的公敵。如果希金斯算受賄者,那《世界新聞報》也應該算行賄者,性質類似。但是很奇怪,在世人一面倒地討伐希金斯的同時,卻沒人質疑該報舉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究其原因,在於公衆對明星的幸災樂禍的心理。不可否認,明星也是凡人,也會說錯話做錯事,而貪財又是人類的天性,區別只在於是否“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因此,明星在錢財的誘惑面前也會暴露出本性,要聲討希金斯,首先因爲他承諾以“操縱賽果”的可恥方式來換取利益,可是聲討也應該僅僅限於道德層面,如果以“操縱賽果、涉嫌賭球”的罪名來聲討甚至懲罰希金斯,道義先行於法律,則是一種變相的正義。
還是應該慶幸中國體育界沒有這樣的“釣魚”記者,因爲“釣魚行爲”直接挑戰的是人類“貪財好色”的底線,而在一個行業規則有時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圈子中,釣魚行爲引發的不僅僅是信任恐慌,甚至是行業恐慌。我們承認體育界存在“賭球”,但不等同於承認“釣魚新聞”是杜絕醜惡現象的手段,更不贊同依靠“釣魚視頻”而採取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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