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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13日體育專電(記者單磊)“姚之隊”12日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狀告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使用“姚明一代”品牌侵權。姚明中方經紀人陸浩稱,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了姚明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同時還涉嫌不正當競爭。“姚之隊”如此高調地向社會宣佈要打這個官司,存在兩個疑問。
第一,這個官司姚明的勝算有多大?如果官司打贏了,自然對維護姚明的權利有益;而如果打輸了,那對姚明的名譽將有什麼樣的負面影響?“姚之隊”完全可以低調處理這個官司,何必讓媒體也介入其中?
第二,索賠的金額是多少?最近各種名人索賠案件時有發生,索賠金額都不小;像姚明這樣的超級明星,到底索賠多少才能挽回他的損失呢?
帶着這兩個疑問,記者諮詢了北京高露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商標代理人趙立峯,並在陸浩的確認下,逐漸弄清了“姚明一代”這個品牌長達10年的商標註冊過程。
在中國商標網上可以查出,“姚明一代”運動衫和運動鞋被列在第25類。2001年10月18日由位於香港銅鑼灣的一家名爲“姚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申請註冊。2003年11月11日,“姚之隊”發現了這一註冊,並向商標局提起異議申請。四年多之後,即2008年1月9日異議完成,判姚明獲勝,該商標未被批准。姚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隨即在半個月後又提起異議複審,又過了兩年,即2010年3月3日複審完畢,支持“姚之隊”的異議。在此期間,該商標被轉讓兩次。
據陸浩介紹,在異議複審失敗後,商標的新東家,即武漢雲鶴又提出了行政訴訟案,遞交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年,北京一中院也宣判了評審結果,仍舊是姚明方獲勝。目前該審覈正在進入高法的最終訴訟程序中,也是整個確權程序的最後一步。
從事商標代理行業11年的趙立峯介紹說,確權程序走了10年之久也屬正常,畢竟每年國家商標局要審覈的異議數量巨大;在這個時間內,任何企業使用“姚明一代”這個品牌都是不違反商標法的,只是得不到法律的保護而已。但武漢雲鶴在銷售其標有“姚明一代”的產品時,使用了姚明的照片和視頻做宣傳,這的確是侵犯了姚明的肖像權,也有比較明顯的侵犯姚明姓名權的行爲。
而且在經過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北京一中院對該品牌的異議審定、異議複審和行政訴訟之後,該品牌能夠註冊成功的可能性不大。雖然商標確權程序與姚明狀告武漢雲鶴侵權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案子,但北京一中院的裁定結果是會對姚明侵權案的審判產生影響的。姚明方只要能證明姚明在過去10多年裏在中國都非常有名氣,武漢雲鶴也是在未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姚明的肖像,贏面就很大了,而這兩點看起來證據都很好蒐集。
趙立峯分析說,在案情比較明朗,證據確定也不困難的情況下,“姚之隊”如此高調地向社會宣佈要打這場官司,說明其最終目的不是爲了維權。也就是說,索賠多少金額並不重要,警示世人,避免混淆視聽纔是其真正的意圖。這一點也在陸浩那得到證實。陸浩在12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說:“(索賠的)金額不重要,我們這次訴訟,一方面是捍衛姚明自身的權利,另一方面旨在呼籲企業公平競爭,提醒企業合法使用商標,提醒社會和消費者警惕某些企業的欺詐行爲。”
陸浩的話並不是危言聳聽,打開中國商標網查詢頁面,輸入“姚明”,立刻能夠跳出48個品牌,什麼“NBA姚明”、“明王朝姚明”、“姚明一代”、“姚明1代”各種各樣的名字,可謂五花八門。輸入“李寧”,會跳出“李寧金牌”、“李寧王牌”等奇怪的品牌。輸入“易建聯”,會有“易建聯時代”、“易建聯一族”等名稱。雖然不可能把所有名人的名字依次在商標網上查詢,但可以看出,名人字號被搶注的情況在中國非常普遍。
由此看來,陸浩在發佈會上說的這些話並不是冠冕堂皇的套話,而確實是姚明的真實想法。如此普遍的惡意搶注行爲,靠商標局一一審查,靠被搶註名人個人去維權是解決不了的,只有靠消費者自己擦亮眼睛,對那些虛假或者冒用的商標敬而遠之,才能打擊搶注者的僥倖心理,才能真正保證公民的合法權利。
作者: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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