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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武漢某公司侵權行爲經紀人開通氣會表示已經提起訴訟對方認爲並不屬實姚明打官司碰上了硬茬兒
本報訊(記者邵化謙)當姚明想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時,卻發現自己遇到了一個強硬的對手。 昨天下午,“姚之隊”就姚明起訴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權一事,在北京召開媒體通氣會,姚明的中方經紀人陸浩表示,該公司開發的體育用品“姚明一代”採用姚明爲主導形象,並在全國各地建立經銷專營店,侵犯了姚明的權益,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姚明被迫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 目前,姚明已委託律師向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已正式受理。 在通氣會上陸浩透露:“之前已經有人有這樣的行爲,但我們沒有打這樣的官司。如果他們沒有被關注,我們的維權可能反而會助長他們的這種行爲。現在對於‘姚明一代’的情況,我們是忍無可忍了。” 陸浩表示,“前年我們就跟武漢雲鶴取得溝通,對他們進行了提示和警告,但目前他們還是繼續往前發展。” 這樣的情形也給了姚明很大的震動,因爲時不時會有朋友向他詢問:“你怎麼能代言這麼爛的產品?”“這時姚明就會很尷尬,”陸浩說,“他很重視也很在意自己的形象,覺得如果是侵權了,就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這種情況下,纔有了姚明的維權行動。 對於此次訴訟的具體請求,陸浩介紹稱:“這次訴訟是三方面,涉及姓名權、肖像權和不正當競爭。” 2003年,姚明和他的姚之隊曾起訴過可口可樂公司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最終象徵性地收取了1元錢的賠償,不過對於此次訴訟,陸浩表示:“我們要求的索賠絕非象徵性的,是有一定的數額。”不過,具體數額他並沒有透露。記者連線對方強硬:侵權一事並不屬實 昨天,記者輾轉聯繫上了武漢雲鶴公司企劃部的經理彭偉,但他表示:“香港姚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纔是‘姚明一代’商標持有方,我們只是獲得了他們的授權,能夠生產和銷售‘姚明一代’的產品,姚明怎麼能告我們商標侵權呢?” 與此同時,彭偉給了記者香港姚明企業高管張國強的電話,同時表示:“關於‘姚明一代’商標的問題,你應該諮詢他,我們就是做產品的,商標的事和我們沒關係,所以我也不知道姚明爲什麼要告我們。” 記者隨後致電張國強,他對於姚之隊提出的所謂的侵權一事,表示了強烈的異議,“2001年我們就註冊了‘姚明一代’的商標,那時候姚明還沒有到NBA效力,一年之後姚明方面才提出了抗議,但這事到現在還沒有解決。”張國強說,“所以,姚明方面先得和我們解決‘姚明一代’商標的問題,然後才能狀告武漢雲鶴。” 不過,記者提示他,姚明在2001年也已經是CBA的球星,他身上巨星潛質是不是企業搶注“姚明一代”的原因? 張國強對此並沒有正面迴應,不過他堅持認爲,即便法院最終裁定,香港姚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惡意註冊“姚明一代”商標,也不會影響雲鶴生產銷售“姚明一代”的產品。 據悉,關於姚明狀告侵權一事,香港姚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漢雲鶴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將於今日發表正式聲明。相關鏈接兩家恩怨10年前已結 姚明2002年以狀元秀身份登陸NBA後,2003年姚之隊到工商部門註冊“姚明”商標,發現運動鞋、服裝兩類商標已經被註冊,當時對方註冊的名字爲“姚明一代”。 當時姚之隊就對此提出過質疑,但此事最終不了了之,此後“姚明一代”越做越大,成爲了湖北本土最大的體育用品公司,還贊助了湖北省象棋隊、跳傘隊以及現代五項隊三支隊伍,姚之隊開始重視這家企業,開始維權。 從2009年開始,姚之隊就已經與“姚明一代”廠家溝通數次,但始終未能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