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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姚之隊”在北京就姚明起訴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權一事召開媒體通氣會。70分鐘的通氣會現場佈置很簡陋,連條橫幅都沒有,整個過程也幾乎是“姚之隊”成員、姚明的中方經紀人陸浩一人的陳述與答問,然而會議主題非常明確:姚明起訴“姚明一代”侵犯姓名權和肖像權。
昨天,陸浩一開口,就透露了一個很讓人震驚的情況:“自2002年姚明到NBA打球后,幾乎每一兩個月,我們在國內委託的商標事務所就交給我們與姚明相關的打擦邊球的侵權註冊商標文件。”
昨天與會記者們首先想到的一個問題便是:爲何過了近10年姚明纔開始維權?
按照陸浩的說法,他們遇到的國內市場上出現侵害姚明權益較嚴重的事件有十幾起,但其中大多數企業並沒有能夠經營發展起來。武漢的這家公司已有侵權行爲,但鑑於之前該公司尚未形成發展氣候,考慮到提起訴訟反而會引起對這家公司更多的關注,也就沒有提起訴訟。2009年,“姚之隊”與這家公司人員在電話裏溝通過幾次,也見過一次面,但對方不承認侵權。“他們也許覺得我們不會提出訴訟,就加大了投入,有點兒收不住了。現在我們根據律師的建議提起訴訟。”陸浩說。
對於此次訴訟的目的,“姚之隊”說得很清楚:“一方面在於捍衛姚明自身的權利,另一方面旨在呼籲企業公平競爭、提醒企業合法使用商標,提醒社會和消費者警惕某些企業的欺詐行爲。”
當被問及姚明本人對這起官司的態度時,陸浩介紹說,姚明很重視,也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對這次訴訟,他的態度很堅決。
此次事件的最新進展是:姚明已委託律師向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已經正式受理。
駐京記者王亦君(本報北京今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