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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中國足協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國安受罰事件毫不意外地成爲焦點。會上,作爲足協紀律委員會代表的王宇哲律師強勢地一一回答了記者們的質疑。但給人的感覺是無理狡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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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口閉口都是依據,一個沒有,一句不能,封死了所有的路。只是這依據到底是什麼,怕是隻有足協自己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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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的照片能用,清晰的錄像卻不管用,而且還是少數服從多數。足協紀律委員會的律師們用的不是同一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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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難的問題都能答出來,一定是個好學生。
質疑一:恆大也有違規之處,爲什麼只罰國安?
對此,王宇哲答曰:“處罰都是有依據的,關於這場比賽,足協紀律委員會賽後沒有收到比賽監督或者裁判關於恆大方面違規的報告,所以不能作出處罰。”
質疑二:北京電視臺提供的現場錄像顯示,李章洙也沒有佩戴證件,爲什麼沒有受到處罰?
對此,王宇哲還是以沒有收到相關報告進行迴應。記者追問:2009賽季,中國足協曾經根據網上的模模糊糊的照片,對國安隊的喬爾作出過嚴厲處罰,爲什麼這一次卻對媒體提供的資料置若罔聞?王宇哲的回答很乾脆:“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可以作爲處罰的依據。我們評判的標準是集體討論的結果,少數服從多數。而所有相關的處罰,還是要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報告找到依據。”
記者再次追問:處罰的標準和流程是什麼?王宇哲說:“這個你們可以自己去查查紀律處罰條例。”
質疑三:作爲助理教練的李章洙爲什麼能參加賽後發佈會?
對此,中國足協技術部主任楊新利說:“李章洙現在是恆大的助理教練員,身份沒有任何問題。足協雖然規定,賽後新聞發佈會由主教練和隊員參加,但條文裏也沒有規定助理教練不能出席新聞發佈會。在主教練被罰上看臺或者身體不適時,助理教練跟賽區溝通後,是可以參加發佈會的。”
質疑四:爲什麼還要連帶處罰國安俱樂部?
對此,王宇哲說:“帕切科的做法是個人行爲,也是職務行爲。他參加賽後發佈會不代表個人,是代表俱樂部,所以國安俱樂部要對他的行爲負責。”
質疑五:如果不繳罰金又如何?
對此,王宇哲說:“足協紀律委員會沒有義務關注罰款是否上繳,但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國安俱樂部沒有上繳,會有進一步處罰。至於如何處罰,紀律委員會將通過全體會議討論,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形式作出決定。”
質疑六:爲什麼媒體比俱樂部更早知道處罰消息?
對此,王宇哲說:“我沒辦法回答,但可以告訴你的是,不是我向媒體透露的。”
質疑七:2004賽季,國安曾因“罷賽”被足協罰款30萬元。如今,當年執法那場比賽的主裁判周偉新已在獄中供認因爲受賄而在比賽中吹黑哨。足協是不是應該把那30萬元罰款退還國安?
對此,王宇哲說:“這個問題我不能回答,因爲作出處罰與執行處罰是兩回事。”
質疑八:何爲正人先正己?
新聞發佈會上,王宇哲說:“有一句話叫正人先正己,國安如果承認有錯誤,對處罰沒有異議,那麼其他問題就不是國安需要關心的。至於將來是否處罰恆大,我們會集體進行研究。”
本報記者李立J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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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些道理。那麼,南勇等人進了監獄,足協又對他們的行爲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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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少數服從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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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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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律師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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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與恆大無關,“紀律委員會”應該反省一下,到底誰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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