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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贏
北京電視臺提供的比賽錄像資料,被足協紀律委員會成員王宇哲律師認爲“運用現代化手段,是可以更改錄像資料的”。這讓人回想起,2009年足協僅憑一組網上的不清晰的照片就處罰了國安外援喬爾。
也許,在足協紀律委員會的律師們看來,2009年那會兒還沒有現代化手段。
足球聯賽歸根結底是個遊戲,是遊戲就有規則,而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永遠在制定者手裏。
針對帕切科的證件問題,足協的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要求教練員一定要佩戴證件,只是要求工作人員須檢查進入替補席人員的證件。反倒是足協在2011賽季中超規程中明確寫道:“比賽結束15分鐘後,主場賽區必須召開有參賽雙方主教練參加的賽後新聞發佈會。”但結果卻是參加了賽後新聞發佈會的主教練帕切科受罰了,但沒有參加發佈會的“恆大主教練”金聖求沒有任何問題。
問題是,帕切科受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按規定參加完新聞發佈會全過程”,按照“紀律委員會”的邏輯,參加了的受罰,不參加者沒事,以後隨便派個人去就行了。
“最終解釋權”是個很有玄機的東西,誰掌握了它,誰就能夠“戰無不勝”,換句話說就是“誰的地盤,誰做主!”因此,還想玩嘛?想玩就聽人家的“最終解釋”吧。 J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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