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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贏
北京電視臺提供的比賽錄像資料,被足協紀律委員會成員王宇哲律師認為『運用現代化手段,是可以更改錄像資料的』。這讓人回想起,2009年足協僅憑一組網上的不清晰的照片就處罰了國安外援喬爾。
也許,在足協紀律委員會的律師們看來,2009年那會兒還沒有現代化手段。
足球聯賽歸根結底是個游戲,是游戲就有規則,而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永遠在制定者手裡。
針對帕切科的證件問題,足協的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要求教練員一定要佩戴證件,只是要求工作人員須檢查進入替補席人員的證件。反倒是足協在2011賽季中超規程中明確寫道:『比賽結束15分鍾後,主場賽區必須召開有參賽雙方主教練參加的賽後新聞發布會。』但結果卻是——參加了賽後新聞發布會的主教練帕切科受罰了,但沒有參加發布會的『恆大主教練』金聖求沒有任何問題。
問題是,帕切科受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按規定參加完新聞發布會全過程』,按照『紀律委員會』的邏輯,參加了的受罰,不參加者沒事,以後隨便派個人去就行了。
『最終解釋權』是個很有玄機的東西,誰掌握了它,誰就能夠『戰無不勝』,換句話說就是『誰的地盤,誰做主!』因此,還想玩嘛?想玩就聽人家的『最終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