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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有媒體報道,針對北京國安客場與廣州恆大(俱樂部官方微博)一役中出現的爭議情況,中國足協擬定處罰國安俱樂部:主教練帕切科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守門員教練李立新停賽3場,罰款15000元;國安俱樂部被警告,罰款2萬元。報道還稱,中國足協的處罰是依據裁判在賽後的報告作出的。裁判在報告中寫明:李立新進場指責裁判員的判罰,而帕切科在進入替補席時,沒有佩戴中國足協專門爲教練員製作的證件,經裁判提醒後,帕切科竟然扯斷了證件的掛繩並拒絕佩戴。賽後新聞發佈會,帕切科沒有等待主隊教練到達並且拒絕回答記者提問,而其在發言中影射、指責裁判,然後擅自離去。
不過,記者今天上午聯繫國安俱樂部總經理高潮,他表示,至今並未收到足協處罰國安俱樂部和相關人員的書面通知,關於這次處罰,他也是在媒體上看到的。 “處罰”有失公平 國安心有不服事情確有蹊蹺,究竟是足協工作效率不高,還是媒體“越俎代庖”幫着足協開出了罰單?以足協歷來“先透風、再處罰”的工作方式來看,這張罰單也許並非無中生有。
不過,不論這張罰單是否真的存在,國安俱樂部都表示“不服”。
高潮說:“如果李立新、帕切科確實存在違反中超賽場規定的行爲,國安俱樂部絕不護短,坦然接受處罰,但前提必須是處罰的公開、公正、公平。”
在高潮看來,楊智在上半場補時階段受傷,李立新作爲守門員教練,出於關心進場查看楊智的傷情,其迫切的心情在電視畫面中看得很清楚,不存在所謂的“侵犯裁判”一說。而帕切科執教時間尚短,對中超的有些規定並不瞭解,不是明知故犯。
“最讓國安俱樂部無法接受的是,如果真的這麼處罰,足協明顯是採用了雙重標準。”高潮說:“首先,如果處罰李立新進場指責裁判,那麼第81分鐘徐雲龍受傷倒地後,恆大教練員王維滿爲何能擅自進場?而且據在場球員描述,王維滿進場後,立即要求裁判員將徐雲龍紅牌罰出場外;其次,上半場補時階段,國安球員馬丁被恆大球員孫祥蹬踏,腿上出現一條1.5釐米寬、4釐米長的血槽,在國安球員不斷申訴並付出一張黃牌的代價後,主裁判才向孫祥補發了一張黃牌,而恆大主教練李章洙和助理教練爲此在場邊暴跳如雷,嘴中唸唸有詞,直至第四官員將他們勸回教練席。而且,李章洙在賽後新聞發佈會同樣影射裁判的判罰有問題,這些指責裁判的行爲爲什麼不會受到處罰?” “處罰”尚未成真 結果只能等待如果確如有的媒體所報道,足協的這張罰單是根據裁判的賽後報告作出的。那麼,記者有理由相信,裁判的報告“漏掉”了一些內容。
穗京之戰第81分鐘,徐雲龍受傷倒地,廣州賽區擡擔架的工作人員進場後故意用擔架碰撞徐雲龍的頭部,在徐雲龍抗議後,該擔架員再次做出同樣的動作,國安球員因此推開這名擔架員,後者“慢動作”一般地倒地。而恆大隊教練員王維滿跑進場地“指示”這名擔架員:“你別起來,看裁判員怎麼把他給罰出去。”隨後,王維滿要求裁判員將受傷倒地的徐雲龍罰出場外。這些情況在錄像中都有清晰記錄,記者不知道爲什麼裁判和比賽監督在賽後報告中沒有寫進去。
如果這些情況在賽後報告中有記錄,記者又不明白了,難道這種情況不在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內嗎?記者瞭解到一個未經證實的消息:恆大俱樂部曾表示,如果恆大隊主場獲勝,所有相關參與人員都會利益均沾。
但是,無論如何,在處罰沒有真正作出之前,所有人都只能等待。
本報記者 陳贏 J080 記者觀察 吃人嘴軟中國足協規定,各賽區接待裁判員的標準是兩人一個房間。而據記者瞭解,恆大爲裁判員提供的不但是單間,而且是五星級酒店。
財大氣粗的恆大“超規格”接待裁判也許並無不可,休息好才能工作好嘛。況且,恆大的“超規格”也不僅僅是接待裁判,斥資5000萬元承辦開幕式又何嘗不是“超規格”。
面對恆大的“超規格”,心態擺正了,那是人家給中國足球壯了門面,提升了標準;心態失衡了,也許就應了那句老話“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本報記者陳贏J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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