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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天津市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天津市游泳運動協會
三、競賽時間、地點:
1、比賽時間:2011年8月21日。
2、比賽地點:天津市游泳跳水館。
四、競賽項目:見附表。
五、競賽分組:
1、成年組:(1)甲組A:男子、女子(18歲—30歲)
(2)甲組B:男子、女子(31歲—40歲)
(3)乙組A:男子(41歲—50歲)
女子(41歲—47歲)
(3)乙組B:男子(51歲—59歲)
女子(48歲—54歲)
2、老年組:⑴男子(60歲—69歲)
⑵女子(55歲—65歲)
以上年齡劃分以出生年為准
3、領導乾部組:黨政機關的副局級以上或按有關規定相當於此級別其它部門的乾部。
六、參賽辦法:
1、運動員資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資格,2010年以來連續在本市工作、學習、生活滿6個月以上,身體狀況和年齡符合參賽項目的規定,具有一定游泳運動能力的各界人士可報名參加運動會的比賽。市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市體育運動學校的學生不參加本屆運動會的游泳比賽。
2、代表團(隊):以區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駐津單位、駐津部隊及社會體育組織等為單位組成代表團(隊)參加本屆運動會。參賽隊員必須為所在代表團(隊)所屬單位的職工、官兵、居民及會員等。每名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單位參加比賽。
3、參賽運動隊設領隊一名、教練員一名和運動員男、女甲乙
A、B組、老年組男女各6名,領導乾部組人數不限。
4、競賽規程及報名表將於2011年4月20日之後,在北方網體育頻道(sports.enorth.com.cn )公布。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下載使用相關資料進行報名。
七、報名辦法:一律不收報名費。
1、第一次報名:各代表團(隊)填報《天津市第二屆『體彩杯』全民健身大會參加比賽項目報名表》,於2011年4月10日前報市體育局群體處。
2、第二次報名:於2011年7 月11日--- 22日,在天津市游泳運動中心(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48號)競訓科報名。各代表團(隊)在截止日期之前按規程規定提供單位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意外人身傷害保險單等相關資格證明,並按天津市游泳運動協會下發的統一格式填寫報名表報名。(聯系人:柳春玲、陸燕芬23534727)。並提交電子版報名表。
3、組委會將於游泳競賽報名截止後10日左右,在北方網公示報名參賽的運動員名單(公示5天),供社會監督運動員的資格。對符合參賽資格的運動員,組委會將頒發《運動員參賽證》。比賽期間不再受理運動員資格審查。
八、競賽辦法:
1、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和本屆運動會的有關規定。
2、各項比賽均采用一次賽,同組成績相同以總裁判長判定為准,不同組,成績相同,名次並列。
3、競賽場地和器材由組委會提供。屬於運動員自身使用的比賽服裝及裝備由運動員自備,但必須符合競賽規則的規定。
4、本屆運動會本項比賽的裁判員、仲裁、競賽人員均由天津市游泳運動協會組委會選派,報市體育局審核。
5、每人限報2項。每項報名不足3人不設項。
九、錄取獎勵辦法:
1、個人項目競賽錄取獎勵前八名運動員;不足8人減一錄取。按9、7、6、5、4、3、2、1計分;1—3名頒發成績證書、獎牌。4—8名運動員頒發成績證書。
2、集體項目競賽錄取獎勵前八名運動隊。1—3名頒發獎杯、運動員成績證書和獎牌。4—8名運動員頒發獎杯、運動員成績證書。3、組委會評選體育道德風尚代表團。
十、其他:
1、各代表團、隊加強對運動員的賽風、賽紀的教育工作。嚴禁運動員服用興奮劑。對以不正當方法參賽或取得成績的運動員(隊),組委會將給予取消比賽資格或取消成績錄取資格等處理。
2、運動員須辦理比賽期間的意外人身傷害保險。比賽中運動員若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由代表單位或個人負責,各單位報名時一並出具運動員意外人身傷害保險單。
3、本規程解釋權屬天津市游泳運動協會競賽組委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游泳運動協會
2011.04.08
附件下載:
1.天津市第二屆『體彩杯』全民健身大會游泳比賽競賽規程及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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