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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天津市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天津市跆拳道協會
三、競賽日期:2011年10月15日-16日(暫定)
四、競賽地點:天津九十五中體育館
(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南梨園頭外環線15號橋旁)
五、參加單位:參賽單位應是天津市跆拳道協會的培訓基地和團體會員單位。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單位必須為天津市跆拳道協會團體會員,參賽運動員必須為天津市跆拳道協會個人會員,必須以團體會員單位組隊報名參賽。參賽運動員需帶個人注冊證參賽。
(二)個人組品勢比賽中每參賽單位運動員不限報人數,每個組別不限報運動員人數。團體品勢比賽中每個參賽單位不限報團體品勢隊。
七、競賽項目、組別及參賽內容:
1、幼兒組(男、女):2006年1月1日後出生;
2、兒童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3、少兒組(男、女):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4、少年組(男、女):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5、青年組(男、女):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
6、成年組(男、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一)個人品勢賽:

(二)團體品勢賽:(四種參賽內容)
1、世界跆拳道聯盟規定品勢太極一至八章中任選一章;
2、自編跆拳道操或自創品勢;
3、自編跆拳道基本動作組合;
4、跆拳道舞或跆拳道健身操。
(三)擊破比賽
1.少年組(男、女):199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青年組(男、女):1991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
3.成年組(男、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會員。
(四)特技(表演)比賽
特技表演規程另定。
八、競賽辦法
(一)個人品勢比賽:
(1)參照中國跆拳道協會最新制定的跆拳道品勢比賽規則。
(2)幼兒組、兒童組預決賽一次舉行,金牌獎勵比例50%。
(3)少兒組、少年組、青年組、成年組預決賽進行PK單敗淘汰賽(兩人一組分別表演,水平差者被淘汰,勝者進入下一輪)。
(二)團體品勢比賽:
(1)比賽過程中允許使用音樂伴奏或用口令作為動作進程的指導。
(2)各單位自備音樂伴奏,如采用口令形式所需發令員由參賽單位派出。
(3)團體比賽中對於各單位的參賽形式不作限制。
(4)各單位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的參賽人數不得少於十人,少於十人的隊伍視為不符合參賽條件不予報名。
(三)擊破比賽:
(1)本次比賽擊破規定動作為正拳;
(2)少年組、青年組和成年組的擊破物均為標准的擊破瓦,擊破瓦由組委會統一提供;
(3)少年組比賽分三輪進行,擊破物數量分別為3、5、7塊;
(4)青年組比賽分三輪進行,擊破物數量分別為5、7、10塊;
(5)成年組比賽分三輪進行,擊破物數量分別為5、7、10塊;
(6)如果三輪後無法決出名次,由運動員自行報加塊數,按照最後擊破數量決出排名;
(7)擊破物放在無彈性,無障礙的水平面上;
(8)參賽選手正拳擊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著物;
(9)組委會統一在擊破物上放置保護用毛巾;
(10)選手上場後必須在裁判發令後20秒內完成動作;
(11)每個參賽隊中自行配備輔助人員,如遇到特殊情況人數超出時,請在賽前領隊會議中提出申報,組委會將協助解決。
九、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
(一)品勢個人比賽:
(1)各組別前三名頒發獎牌(金、銀、銅),前八名頒發證書。
(2)只有8名或不足8名運動員的各級別比賽,按報名人數減1的辦法錄取名次。
(二)團體個人比賽:
團體獎:凡參加本次比賽的團體均授予獎杯,參加團體賽的成員頒發獎狀。具體獎項另議。
(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10名、優秀裁判員獎10名頒發獎狀。
十、報名及報到:
(一)、報名時間: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道館填寫報名表一份,同時各參賽單位統一在網上於2011年9月30日前報名,將報名表打印版一份和發電子版一份及保險費一並繳到跆協確認,逾期報名不予辦理。
聯系人:邢亮; 地址:和平區常德道117號藍宇賓館404;聯系電話:13752315574; 郵箱:tjtxbm@126.com
(二)適時召開領隊、教練、裁判長聯席會議(缺席者取消該隊精神文明獎評選資格),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員會及裁判員:
(一)仲裁委員會組成和職責范圍按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員會條例》規定執行。
(二)仲裁委員、裁判長及部分裁判員由協會選派,裁判員由每支參賽單位選派1名優秀成年會員擔任裁判工作(年齡18歲以上,有裁判經驗)。本規則的解釋權屬於天津市跆拳道運動協會。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跆拳道運動協會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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