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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國安與恆大這場焦點之戰即使在比賽結束之後仍然餘音不絕。最近兩天,關於足協即將處罰國安的消息一直不斷。不過,截止到4月20日晚,國安俱樂部仍然沒有收到紀律委員會的正式罰單,足協的官方網站也沒有公布最新的處罰公告。
盡管還沒有收到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罰單,也不知道是否到底會受到處罰。但國安內部已經明確發出聲音,針對與恆大比賽之中出現問題提出6點質疑,國安表示,如果紀律委員會對國安做出處罰,必須拿出根據,而且從那場比賽發生的情況來看,恆大明顯有比國安更惡劣的行為。因此,如果紀律委員會公平執法,恆大必須遭到更為嚴厲的處罰。
第一、處罰帕切科與俱樂部沒道理
有消息稱,與恆大比賽之中,帕切科違反賽場證件及替補席管理規定。此外,在新聞發布會『不尊重主隊、不尊重媒體,違反新聞發布會管理規定』 。對此,國安明確表示,如果傳言屬實,那麼紀委會做出的處罰完全沒有道理。
首先,帕切科不存在故意違反佩戴證件一說,當時確實是證件掛繩斷了,比賽之中老帕一直把證件拿在手中。其次,參加發布會之時,賽區新聞官對帕切科率先發言、率先離席、沒有回答提問都沒有提出任何『不允許』的提示,如果認為帕切科行為不當,賽區工作人員有義務提醒或做出要求。但沒有任何人提示帕切科,因此不存在違規一說。第三,連帶處罰俱樂部更沒有任何道理,過去中超出現教練員、球員違紀行為,從來沒有見過『誅連』俱樂部,為何對國安俱樂部做出連帶處罰。
第二、李立新並未指責裁判
有消息稱,在上場比賽之中,國安守門員教練李立新衝入場內,根據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研究,衝進球場的行為將被停止進入替補席兩場,同時對裁判質疑追加一場,因此累計停賽3場。對此,國安表示,如果對李立新做出處罰也是毫無依據。
首先,在比賽之中,有本隊球員受傷,本隊教練進入場地內察看是正常的。當時是國安守門員楊智受傷,李立新作為守門員教練進入場地觀看楊智傷情是沒有問題的。其次,李立新並未質疑裁判,只是提醒裁判對方球員已經踢到楊智面部,屬於惡意犯規。如果當值主裁判認為李立新行為過激或有不當言行,完全可以當時就把李立新罰出替補席。
第三、恆大教練組指責裁判證據明顯
還是根據未經證實的消息,足協紀律委員會只對國安做出處罰,對此國安覺得相當不公平,因為從現場情況看,恆大的行為更加惡劣,紀委會即使出做處罰,也應當是恆大做出處罰。
國安指出,在上半時即將結束之時,在主裁判給孫祥出示黃牌之後,恆大教練組集體不滿,守門員王維滿、翻譯秋鳴、主教練李章洙分別向裁判員提出質疑。如果說比賽監督認為李立新有指責裁判行為而應當受罰,那麼恆大教練組的行為也必須受到處罰產。
第四、廣州賽區需負管理責任
國安認為,在下半時比賽進行到36分鍾的時候,國安隊徐雲龍受傷之時,賽區擔架隊人員在進入賽場之後,兩次用擔架砸到國安球員徐雲龍頭部,結果導致場面發生混亂。對於這種行為,廣州賽區應當負於管理責任。
第五、王維滿惡意教唆裁判
最讓國安感到不滿的是,在徐雲龍被擔架砸倒頭部,引發混亂之後。與此事毫無關系的恆大守門員教練王維滿竟然立刻衝入場地,並大聲對裁判喊到,要求裁判給國安隊員紅牌,指責國安隊員推搡擔架工作人員。
對此,國安表示,當時情形與王維滿毫無關系,他擅自進入場地就已經違反規定,其次又教唆裁判引發場面更加混亂,可以說王維滿的行為更加惡劣,因此必須對王維滿進行重罰。
第六、李章洙公開指責裁判
在媒體爆料的消息之中,只有對國安的處罰,而沒有對恆大的任何處罰。對此,國安直言,無論如何,恆大主教練李章洙在賽後新聞發布會上公開談論裁判、指責裁判,這是被電視鏡頭清清楚楚記錄的,就憑這一點,如果紀律委員會公正裁決,也必須對李章洙的不負責言行做出處罰。因為,在中國足協下發的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的第78條明確規定:發表不負責評論至少停賽1場、至少罰款6千。(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