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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4月20日體育專電(記者王攀烏夢達)第26屆大運會將於8月12日在深圳開幕,20日,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出臺《2011年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空氣質量保障聯防聯控措施方案》,要求在大運會前對2318家企業進行治理更改,保障賽會期間的空氣質量。
方案要求,在大運會期間,深圳市電廠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將不得超過55毫克/立方米,與深圳相鄰的東莞、惠州兩市不得超過80毫克/立方米。據廣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大運會需要治理或整改的企業共2318家,其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治理企業比重最大,達到1600家,佔68%。具體治理的項目包括燃煤電廠降氮脫硝、工業鍋爐污染治理、陶瓷、平板玻璃行業污染整治、全面推廣使用粵Ⅳ汽油城市、油氣回收任務、工業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等10項。
方案中針對揚塵污染、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飲食服務行業污染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控制及生物質和廢物露天焚燒控制也提出更具體的措施。同時,要求廣州、深圳、東莞三市在7月31日前全面推廣使用粵Ⅳ車用汽油,並全面實施機動車排氣污染簡易工況法檢測,完善機動車排氣監督管理信息網絡體系建設。
此外,方案明確了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有關單位的職責和分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形成並落實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財政資金補助制度,要求各市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污染治理、監督執法、環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公開和新聞發佈等工作,確保實現“鸀色大運”的目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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