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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30的李鋼在中超是一名“非著名球員”,他的履歷也很一般,來自大連,效力申花的時候曾獲得中日韓A3聯賽的最有價值球員獎,曾與他共事的教練對他的評價是:拼搶兇狠,攔截能力一流,有一腳遠射功夫……僅此而以。但一夜之間他成爲了中國足壇炙手可熱的“明星”,只不過與“李鋼”這個大名聯繫在一起的卻是“暴力男”、“帶頭大哥”之類的字眼……其實何至於此,他只是一名球員。
他絕不是個專門調皮搗蛋的主,他只是給隊友說,面對對方的挑釁不能捱打;他踢球作風勇猛但只對球不對人。作爲隊長兼老大哥,他在處理隊內矛盾時容易“簡單粗暴”,發泄情緒未能選擇一條合理的渠道,俱樂部將其拿下自然也有充分的理由。不過他就是一個靠踢球掙錢的普通球員,他只是想盡量維護自己的利益,同時不自覺地將賽場外的情緒帶進了球場。這個時候他忘了,不能因爲一己私念影響球隊的團結,從而削弱球隊的戰鬥力。
李鋼雖不是一線球星,但他或多或少有點加圖索、馬克萊萊等“中場絞肉機”的意思,這也是他受到王寶山、麥克金納青睞的原因。但凡有點特點的球員,往往性格方面會有缺陷,李鋼身上也多少有些與李瑋鋒類似的元素。用人所長避其所短,對於容易衝動的球員,俱樂部教練組在督促、利用規則監管的同時,也不應該戴有色眼鏡,李鋼也常有閃光的時候,他不是“魔鬼”。一棍子打死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何況目前成足實在經歷不起“主動減員”。
至於時常撩動成足球員“心魔”的那些歷史遺留問題,也許會因爲“雙停”事件而有所緩解。俱樂部高層處理此事的態度和手段都堪稱強硬,頗爲雷厲風行。只是在李鋼之後,俱樂部應該更多地考慮一些球員利益方面的事情,這樣纔會有更好的隊內氣氛,才能從根源上加強球隊凝聚力,避免再出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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