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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聯盟裡的球員收入不菲,與球員們相比,和他們『同場競技』的拉拉隊員們的收入則要少得可憐。每場比賽中間拉拉隊員要有至少6次的演出,除了勁舞表演外,主隊每次打出一個好球,姑娘們還要起身面向觀眾揮手致意,並帶領球迷為主隊鼓勵加油。而這樣的付出卻只能得到每場比賽100美元左右的報酬,一年41個主場也就是4100美元,這顯然不夠養活自己。
這樣的工資甚至還比不上場邊負責端茶送水的雜工,因為每支球隊當場比賽的雜工可以接受球員的小費,但是聯盟卻給了拉拉隊硬性的規定——不可以接受小費。因此,女孩子們都必須要打另外一份工來養活自己。 這是一個 危險重重的工作成為拉拉隊的一員,並不是光靠一張漂亮的臉蛋和一段火辣的身材就足夠了,她們必須要經歷高難度的托舉、空翻、騰越等動作的訓練,而且所有的舞蹈女郎是有過大學拉拉隊經歷的。在訓練中她們時刻都面臨著受傷的威脅。據美國媒體統計,僅在2010年,就有大約15名拉拉隊隊員因為常年超負荷訓練,不得不接受膝關節韌帶移植手術。
根據災難性運動傷病研究中心報告顯示,每年女子拉拉隊隊員傷病率比任何運動項目的男運動員傷病率都高,甚至高過美國職業橄欖球聯盟。因此一般拉拉隊員的『職業生涯』都不會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