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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場“問題球”被正式曝光,意味着“反賭風暴”又有了新的進展,這對於關心中國足球事業、希望中國足球健康快速成長的人們來說,自然是一個好消息,但即便僅僅針對這幾場比賽,問題也仍有一籮筐,比如陸俊等裁判僅僅就是在這幾場比賽中“出現問題”嗎?遼寧鐵嶺中級人民法院何時審理此案?陸俊等人又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上海申花、青島中能等俱樂部會因此降級嗎?中國足協對此又是一種什麼樣的態度?
3月30日,記者多次致電負責“反賭風暴”案件審理的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想得到關於公訴的確切信息,可是鐵嶺中院的兩部對外電話,一部無人接聽,一部始終處於繁忙狀態。隨後,記者側面得知,“公訴的確已經進入程序,最先審理的便是這些黑哨涉及的案件”。據瞭解,開庭日期很有可能是四月中旬的某一天。
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陸俊等幾名裁判的最高刑期也就是15年”,“陸俊等裁判不是公職人員。公職人員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家幹部、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罪只有公職人員才能構成。像陸俊他們這種裁判即使收受金錢,也不能定貪污受賄罪,他的判決書上要寫‘非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這二者的差別會影響到罪名,以及接下來的量刑。拿受賄罪來打比方,公職人員受賄可以判處死刑,非公職人員受賄最高判十五年,之間的區別很大。”
在陸俊等三名涉案裁判承認“試圖操縱比賽”之後,瀋陽金德、青島中能和上海申花這三支球隊的命運受到大家的關注。去年年初廣州醫藥隊和成都謝菲聯隊都受到了降級的處罰,如今中國足協又會如何處理上海申花、青島中能和瀋陽金德呢?據記者瞭解,由於目前中國足協還沒有收到有關球隊涉嫌“賄賂裁判”的書面報告,因此即將開始的2011中超聯賽,仍將維持16支球隊參賽的規模。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公佈案情中涉及的上海申花、瀋陽金德兩隊,都因爲不同的原因而不存在了:前者因爲投資人的更替,目前的申花與2003年上海德比時的申花已無太大關係;而金德則進行了資產轉換,目前球隊已經更名爲深圳鳳凰,征戰中甲聯賽。涉案的三傢俱樂部,只有青島中能還是原來的青島中能。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如何處罰他們,處罰尺度能否統一,處罰是否“有據可依”,就都成了問題。
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主任韋迪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現在還不能談這些(如何處罰相關俱樂部)”,“公佈案情進展情況和我們處罰俱樂部是兩碼事。我們得等到案情全部清晰以後才能做出決定,如果真有俱樂部涉案,我們才能作出相應的判斷和處理。”足管中心副主任於洪臣則表示,“是否處罰這些俱樂部,還要視情況而定。因爲這個涉及到一個最後誰負責的問題。個人的行爲不能讓俱樂部來承擔,俱樂部的行爲也不能讓個人來承擔。”當記者提到一旦有中超球隊降級,可能會影響整個格局、影響亞冠參賽名額時,於洪臣表示,“到時候終歸會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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