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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津市第二屆『體彩杯』全民健身大會體育道德風尚代表團評選辦法
為激勵和表彰各代表團和廣大運動員在天津市第二屆『體彩杯』全民健身大會上恪守體育道德,頑強拼搏、賽出風格、賽出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范圍
天津市第二屆『體彩杯』全民健身大會各參賽代表團。
二、評選條件
(一)認真遵守和執行天津市第二屆『體彩杯』全民健身大會競賽規程總則和各單項競賽規程及有關規定。
(二)代表團能夠樹立正確的參賽觀,公正競賽、公平競爭,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運動隊的教育和管理,賽風賽紀良好。
(三)運動員能夠認真遵守各項規定,組織紀律觀念強,比賽作風端正,服從裁判,尊重對手,頑強拼搏,勝不驕,敗不餒,體現良好的體育道德風尚。
(四)比賽期間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取消評選資格:
1.運動員出現服用興奮劑等違禁藥品違規行為。
2.被認定比賽作假,或有意串通改變比賽結果。
3.發生嚴重的賽風賽紀問題,造成惡劣影響。
三、評選辦法
(一)代表團根據評選條件和本團運動員的參賽情況,進行自評後,向市體育局申報。
(二)市體育局經過審核後,授予符合條件的代表團體育道德風尚代表團獎牌。
四、評選名額
代表團的評選名額比例不限。
五、注意事項
(一)要加強宣傳教育,將評選工作與搞好賽風賽紀工作結合起來,不搞形式主義。
(二)評選工作的重點放在運動隊、運動員上,促使各方面在比賽場上抓好運動隊的精神文明建設。
(三)評選工作要注意賽場表現和平時表現相結合,運動技術水平和賽場作風相結合,有利於運動隊間、運動員間的團結與交流,促進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
(四)各代表團的申報工作在本團全部比賽結束後進行。並及時向市體育局申報相關材料,申報工作截止到10月20日,逾期不報,將視為棄權。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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