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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足球腐敗窩案的衆人將同步被提起公訴並審判。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以及案件在社會上引起的影響的惡劣程度,南勇、謝亞龍、楊一民等人的案件可能會被重判,最終量刑可能都會遠超10年。據悉,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等人在丹東,南勇、楊一民、張健強等在鐵嶺被提起公訴。
中國足球腐敗窩案從一開始就受到高層的重視,最高人民檢察院把具體承辦案件的重任委託給了遼寧省檢察院,後者又把具體經辦案件的事宜委託給了鐵嶺、丹東
等檢察院,然後抽調多個遼寧省內的司法系統人員進入專案組。歷時一年多,專案組在足球腐敗窩案上取得最後勝利,查清了所有能夠查清的腐敗行爲,也爲此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由於涉案人數多,地域廣,專案組的人數也非常龐大,最終的花銷可能也會接近2000萬。
爲了給社會最好的交代,讓足球腐敗窩案起到最大的警示作用,中國足協被抓的所有腐敗分子將被一起提起公訴。《刑法》第383條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刑法》第386條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現在最大的焦點就是什麼纔是“情節特別嚴重”,情節嚴重可能是指犯罪的手段和犯罪的過程,也可能是指犯罪帶來的影響惡劣程度及其危害。
實際上,這裏面有很大的量刑空間,主要還是看惡劣程度。南勇、謝亞龍、楊一民等人在社會上引起的反響不亞於任何一名其他領域的超級貪官,對於他們的量刑肯定要重,至於是15年、20年還是其他,都有可能。
不出意外,4月份審判結果公佈之後,中國足協將從4月中下旬開始新一屆的各部門中層幹部競聘工作。至於全國足球代表大會召開的時間,目前還沒有最終確定,必須等到一審判決後有人提出上訴並且再次判決完畢之後,才能啓動正式的足代會程序。據《體壇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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