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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謝亞龍和南勇的公訴即將開始
4月份,足球腐敗窩案的眾人將同步被提起公訴並審判。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以及案件在社會上引起的惡劣程度,南勇、謝亞龍、楊一民等人的案件可能會被重判,最終量刑可能都會遠超10年。
一年多來,『8·25專案組』和『2·16專案組』打的都是攻堅戰。因為眾多嫌犯的案子之間多有交叉,需要專案組不斷調集人員去進行偵查核實。有時出現交集時,在最終的結果上會有出入,專案組還要推翻原來的結論重新偵查。雖然進去的人時間不一,但專案組在案件的偵查完結實際上都力求做到一致,目的就是讓他們同步被提起公訴,然後同步被法院審判。3月底,涉案人員的案件將偵查完結,4月份一起被提起公訴。其中,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等人在丹東,南勇、楊一民、張健強等在鐵嶺。
中國足球腐敗窩案從一開始就受到高層的重視,最高人民檢察院把具體承辦案件的重任委托給了遼寧省檢察院,後者又把具體經辦案件的事宜委托給了鐵嶺、丹東等檢察院,然後抽調多個遼寧省內的司法系統人員進入專案組。歷時一年多,專案組在足球腐敗窩案上取得最後勝利,查清了所有能夠查清的腐敗行為,也為此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由於涉案人數多,地域廣,專案組的人數也非常龐大,最終的花銷可能也會接近2000萬。
為了給社會最好的交代,讓足球腐敗窩案起到最大的警示作用,中國足協被抓的所有腐敗分子將被一起提起公訴。《刑法》第383條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刑法》第386條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383條的規定處罰。現在最大的焦點就是什麼纔是『情節特別嚴重』。情節嚴重可能是指犯罪的手段和犯罪的過程,也可能是指犯罪帶來的影響惡劣程度及其危害。 (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