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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操裁判邵斌改分一事,餘波未了,邵斌不斷鳴冤,體操界也有人爲之叫屈。
鳴冤的理由很簡單:邵斌稱自己改分,是規則允許的。規則又是什麼呢?“是在得到裁判長認可的情況之下”。邵斌申訴:裁判長可通過電腦,看到自己改分,如有異議,當場就可拒絕。結果裁判長還是在比賽結果上籤了字,但四個月後,卻又翻出此事,邵斌覺得自己被冤枉了。
雙方的爭執,是基於對遊戲規則的不同理解。“裁判長認可”,究竟要通過怎樣的方式?通電話,還是面對面請示?遊戲規則,沒有界定清楚,事後難免會因爲這樣那樣的原由,起了紛爭。
原本不大的一件事,怎麼就被鬧大了?其一,是很多人習慣了戴一副有色眼鏡,去對待中國體壇的一些現象,比如柔道選手佟文被取消了禁賽,再比如眼下的邵斌改分事件,原本簡單的一件事,經過人心的揣摩或是添油加醋,就成了“陰謀論”,這樣的心態,很令人費解。
其次,是有關部門的態度,也令當事人心寒。當國際體聯捅出此事,有多少大大小小的職能部門,紛紛跳出來澄清:“這事與我們無關”,“這人與我們無關”,這是徹頭徹尾的“個人行爲”……於是,事發之初一直緘默的邵斌,突然之間,就變成了“祥林嫂”,不斷地要通過媒體,來爲自己辯解。
說實話,很同情邵斌。但並不認同他本人在此事上,一點過錯都沒有。如果當初,改分的目的是爲了“主持賽事公道”或是“還原賽事公平”的話,那麼爲什麼不能面對面、理直氣壯地與裁判長溝通,至少,撥一個電話?
當然,“事後諸葛亮”誰都會做,但至少,如果能夠早點把握這個問題的核心環節,即國際體操聯合會該如何將規則定得更清晰明瞭,那麼有關部門,就可以就此事,與國際體育組織據理力爭、好好溝通,而不是簡單地把自己的門一關,一句輕飄飄的“與我無關”來冷眼旁觀,這樣,我想邵斌也不至於孤兵作戰,四處以個人的名義講一些“我問心無愧”、“我沒有受賄”、“我沒有受人指使”之類的話。
小事,就是小事,千萬不要人爲擴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纔是常理。小嫺
作者:小嫺(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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