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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深圳3月22日電(胡謀曾蓉)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公安局獲悉,《深圳市公安局大運安保有獎舉報特別獎勵辦法》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實施。
據瞭解,深圳市警方開展違法犯罪有獎舉報工作一年多來,深圳市公安局舉報中心共接羣衆舉報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不含短信舉報)近35000條,其中有效線索7000餘條,累計發放獎金逾800萬。
警方負責人表示,現在試行的獎勵辦法僅僅包括刑事犯罪線索和重大治安案件線索,特別獎勵辦法將把公安機關管轄的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隱患全部納入獎勵範疇。從現在起至8月31日,警方將對原有獎勵辦法進行調整,實行特別獎勵辦法。
舉報危爆物品或劇毒物品線索,按每行政拘留1人獎勵500元,舉報涉大運場館消防違法線索的,經查實每宗獎勵1000元,而舉報交通違法行爲查實後,舉報人將獲200至2000元獎勵。另外,市民舉報其他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管理範圍內的安全隱患線索的,經查證屬實,警方將酌情獎勵100—500元。
警方爲市民舉報開通的渠道非常多,市民既可以通過電話、傳真和短信等方式舉報,也可以通過互聯網和來信來訪方式舉報,警方對舉報人的信息將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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