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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奧星空訊在201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座談會上,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韋迪指出了青少年校園足球開展過程中存在的五大問題:認知差距、場地不足、組織不規范、政策保障不足和教練水平不高。
(一)開展校園足球活動的認知差距韋迪表示認知上的不同必然帶來行動的差異,他說:『目前全國擁有30多萬所中小學校,但僅有2200所學校開展了校園足球當然是遠遠不夠的。這裡有客觀條件問題,更有主觀認識問題。特別是「開展校園足球是否影響學習?影響教育?」一直是不少校長、家長的疑慮。在小學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是「發現苗子培養足球人纔」?還是「讓足球運動成為學生終身受益的活動方式培養身心得到健康、全面發展的學生」,也一直在體育界存在爭議。』
(二)活動場地嚴重不足『我國足球活動場地嚴重不足早已成為制約發展的瓶頸。』韋迪說,『目前社區場地貧乏、教育與體育部門的場地開放不足等等都直接制約了我國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努力擴大場地數量已迫在眉睫。』
(三)校園足球活動組織不夠規范韋迪在報告中指出,由於認識上的差距活動組織方式必然不同。目前有的機構不健全;有的比賽設計不合理;有的聯賽管理人員不夠負責;有的檢查監督工作不夠到位;甚至有個別地方把原有商業性比賽改頭換面,作為校園足球聯賽開展等等問題。
(四)政策保障不足韋迪指出,目前的校園足球既存在著已有政策但沒有落實的現實問題,也存在著缺少政策規定的實際問題。他舉例道:『如將校園足球體育教師的業餘訓練和比賽時數納入工作量,予以工資補助、體育教師的校園足球指導員培訓應納入繼續教育學時的政策有的城市執行了,有的地方還沒有按要求執行。再如今年由教育部、體育總局和團中央共同下發的教體藝函「2010」1號文,規定不允許曾在職業俱樂部注冊的U15、U17的青少年球員參加全國中學生運動會足球比賽,對此年齡段球員入學造成很大壓力,對校園足球活動開展起到了什麼影響不得而知。』
(五)青少年教練水平不高『長期以來中國足協在教練員培訓方面力度不大,造成了我國教練員水平不高局面。』韋迪說。同時他又指出青少年教練員待遇低,數量嚴重不足,成為制約校園足球活動開展的另一瓶頸,他說:『雖然以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為契機,中國足協搞了多期指導員、講師培訓班,但這遠遠無法滿足我國基層教練員的需要。即使全國2200多所校園足球布局學校每校只有兩名指導員,也需要組織4600人次的培訓,但現在我們能滿足的也只有一半,成為制約校園足球活動開展的另一瓶頸。』(王超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