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裁判內幕交易被廣泛關注的今天,籃管中心在其下發公文上明確標注了裁判的住行標准,再加上裁判吹罰比賽的報酬是公開的,所以要想知道裁判是否有問題,只要核算其個人收入就可一目了然。
據了解,現行的裁判住行標准是近兩年來一直執行的,各賽區裁判都統一按照這個規定來做。所以裁判的收入只與吹罰場次掛鉤。從餐補標准來看,CBA裁判的午餐和晚餐(早餐費用已含在住宿費內)每人每場餐補標准均為240元。裁判連場,根據實際情況核算餐補。而交通補貼標准,則包括兩部分:一是交通補貼標准:指未乘坐飛機而乘坐火車等交通工具至賽區的補貼。5小時以內50元,5小時以上100元,8小時以上200元。二是往返出發地機場等的市內交通費,每場為200元。裁判連場,只能報銷一次市內交通費。
從如上陳述來看,以CBA為例,一個裁判就算是一個賽季吹罰40場比賽(一般裁判吹完常規賽就沒有比賽可吹),那麼,交通和餐補費用的總和大概在2萬元左右,比賽的報酬大概在8萬元左右,他的賽季收入最高不過10萬元。
監督管理裁判問題一直是近些年來的焦點問題,本次籃協下發公文曝光裁判費用標准,也是給裁判問題一個明確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