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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申花投資人朱駿在其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shenhuazhujun)中寫道:我早有預見徐根寶的東亞隊球員如果按FIFA轉會規則應該全部可以用?無條件解約條款?等各種方案進行自由轉會,在上次去吃餛飩的時候也提醒過他老人家。如果真這樣,哎,六月的債,還得快啊!上海挖天津,天津挖上海。
朱老板的這段話源於近期的一段江湖傳聞,說是天津泰達方面准備利用合同漏洞,『強買』上海東亞隊五大主力的消息。而這段傳聞的起因則是2011賽季,中超和中甲將首次實行自由轉會制度。自由轉會是國際足壇通行的轉會制度,可是由於中國足球各項制度的不健全,一直未能與國際接軌。這次足協的決定,也算是朝前邁進了一小步。
足協的這一小步,卻是球員轉會制度的一大步。自由轉會制度更加科學,也更注意對球員利益的保護,球員可以自由轉會,也就意味著球員有和俱樂部談條件、講價格的籌碼,勞資雙方之間的對話將更加平等。天津泰達正是利用了這一新的轉會制度,向上海東亞的五大主力拋出了橄欖枝。
傳聞中的五大主力是王佳玉、王雲龍、曹贇定、姜志鵬、呂文君,包括媒體報道的已經轉會到廣州恆大的張琳芃,這些球員都出自名帥徐根寶的足球學校,效力於上海東亞,近年來在國字號球隊和聯賽中嶄露頭角。由於一直沒有投資人接手,東亞的日子並不好過。衝超也一直停留在口號的層面上,給球員的薪水也相當寒磣。外面的世界對於這些羽翼漸豐的球員,當然有著無窮的吸引力。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五名隊員與東亞俱樂部簽訂的工作合同將在明年到期,由於東亞和隊員所簽署的合同中,沒有關於違約賠償的准確數字,因此,這五名球員可以通過可以通過FIFA以及中國足協的相關的理由解約條款,獲得自由身。
根據國際足聯章程第17條的規定:當一名未滿28歲的球員效力一支球隊效力滿三年並選擇加盟另一聯賽的球隊時,該球員可以單方面買斷與俱樂部的合同。買斷費用的主要基數,將是該球員與俱樂部剩餘合同年份的薪水總和。當然,具體的轉會金額還會考慮到這名球員離開對俱樂部的影響以及上海東亞隊這名球員的培養。但是很顯然,由於剩餘的合同不長,又沒規定違約金,轉會金額將不會是一個很大的數字。
轉會是職業足球重要的球員流通方式。我們熟悉的有不少歐洲俱樂部都靠青訓培養人纔,並且通過向更高水平俱樂部輸送人纔來維持俱樂部的正常運轉。所以上海東亞以合理的價格送走張琳芃無疑有利於球隊的正常運轉,但如果上述五名球員真的利用規則自由轉會,對上海東亞而言無疑是一筆不小的損失。事實上這種事在中國足壇早有先例,當年李瑋峰、馮瀟霆自由轉會到韓國、周海濱去荷蘭,這幾樁轉會在當時也引起不小的轟動,也應該給中國足球的投資人提了個醒。2年過去了,上海東亞還是沒防著這一手。
這五名球員到底轉還是不轉,目前來看還並不明朗。但這起轉會風波卻已經在足球圈內掀起了波瀾。它給俱樂部、球員都上了一課:要合理利用規則來保護自己的利益。自由轉會制度當然是個好制度,既保護球員的利益,也保護著投資人的利益。但前提是你得把規則吃透。
站在一個關注中國足球、希望中國足球向好的方向發展的球迷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希望不要有過多的其它力量介入,而是在自由轉會制度、規則范疇內來合理合規合法的操作。一切讓制度說話,一切按規則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