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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甄言
盡管傳出了泰達方面准備利用合同漏洞,『強買』上海東亞隊五大主力的消息,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他們的如意算盤,未必能打得成。(編者注:此前報道稱,5名球員分別為王佳玉、王雲龍、曹贇定、姜志鵬、呂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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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五名隊員與東亞俱樂部簽訂的工作合同將在明年到期,雖然今年他們還無法獲得自由身,但天津方面卻是有備而來。據悉,在此之前,東亞隊中的這五名隊員已經與經紀人簽訂了合同,全權負責他們的轉會事宜。而在諮詢了相關律師,並且特意查詢了國際足聯有關球員轉會的條款之後,最終決定打包引進這五名東亞球員。
根據國際足聯章程第17條的規定:當一名未滿28歲的球員效力一支球隊效力滿三年,或者一名年滿28歲的球員效力一支球隊滿兩年並選擇加盟另一聯賽的球隊時,該球員可以單方面買斷與俱樂部的合同。買斷費用的主要基數,將是該球員與俱樂部剩餘合同年份的薪水總和。但最終決定這份買斷費用的是國際足聯,而球員的離開對球隊的影響,也將作為參考基數。
而在日前中國足協向各家中超俱樂部發放的2011賽季『球員身份及轉會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中,有關球員買斷合同獲得自由轉會權利的期限,則是合同期滿前的六個月內。
這也就意味著,泰達方面要想得到這五名隊員,要麼再等上六個月,等到明年年中、這些球員符合中國足協的規定後再完成轉會;要麼按照國際足聯的章程,提前一年買斷合同,提前以自由身加盟。然而無論如何,以東亞隊員的月收入以千元為單位計算來看,不管是半年還是一年,這筆買斷費,與300萬元的轉會費相比,絕對算得上是超低價了。而且在這些隊員與俱樂部簽訂的合同當中,並沒有明確的違約賠償規定。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泰達方面顯然更傾向於後一種選擇。
不過,同樣也是在國際足聯的轉會章程中,對於球員申請提前終止合同,有著非常明確的時間要求。如果東亞的這幾名隊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向俱樂部提出轉會申請,那麼就將得不到國際足聯的認可。再加上雖然中國足協准備在明年推出球員自由轉會制度,但同時也承諾會保護相關俱樂部的利益。從這些情況來看,泰達與東亞的這場人纔爭奪戰,誰能笑到最後,暫時還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