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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迪:邵文忠肯定回不來
將重選福特寶老總
兩度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的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已經被帶走超過一個月的時間,目前他可能已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8月初,媒體爆出了邵文忠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的消息。當時韋迪曾透露,公安部門表示邵文忠不過是協助調查幾筆賬目。僅過了十多天後,邵文忠就重獲自由回到了工作崗位,繼續負責“中國之隊”的相關事務。可隨後在“中國之隊”與某電器品牌的合作活動中,他卻再度缺席,韋迪給出了他因病請假的理由,但實際上當時邵文忠已經被警方第二次帶走協查。近日,韋迪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老邵肯定回不來了。只要有關部門關於他的正式通知下來,我們就會啓動福特寶公司總經理人選的物色程序。”
9月底邵文忠第二次被帶走協查時,中國足協任命了3名福特寶公司副總經理,其中劉衛東、董錚均爲新任命的副總,當初韋迪給出的解釋是爲了防止獨斷專行和腐敗的滋生,現在看來,二人也是邵文忠繼任人選的最大熱門,畢竟福特寶老總的被調查直接影響到各級國字號的備戰。43歲的劉衛東是韋迪在水上中心工作時期的得力干將,曾出任天下上善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爲水上項目重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目前還擔任中超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31歲的董錚一直是足協外事部的官員,自2002年從北京外國語學院英語系畢業後直接進入足協外事部工作,是外事部業務能力最出色的翻譯之一,在韋迪出任足管中心主任之後,他更成爲了韋迪的專職翻譯陪同其出訪並參加外事活動。
關於邵文忠被批捕劉衛東將被扶正的傳聞,劉衛東表示:“我還是兩手準備,目前所謂的任命還是暫時代理福特寶公司工作。我也向中心領導表過態,如果我在代理期間工作沒做好,中心可以隨時換人。”
知情人:南勇案
足代會前肯定會審判
2009年10月,當年廣藥俱樂部系列官員、足協官員、山東足壇名將相繼被捕,作爲首批涉案人員落網已有近一年時間,關於他們的問題,司法部門也早有定性。與之相關的廣州、成都兩隊年初就已降級,經過一個賽季的比賽,現在他們都已經殺回了中超。不過,掃賭工作仍在繼續,且不斷掀起高潮。先是南勇、陸俊,然後是謝亞龍,現在,原泰達、國際、申花的球員和俱樂部官員也都牽扯其中。由於假賭黑氾濫多年,且足球界各個人羣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往往是查出了一個人,就牽出了一條線,調查工作十分龐大。因此,下一步能發展成什麼樣子,還有哪些人或俱樂部會被捲入其中,現在都還是未知數。
不過,據記者瞭解,首批落網者很快就要接受審判了。譬如楊旭,其問題本來就不像後來落網的南勇、陸俊等人那麼複雜,也比較容易調查清楚。目前,相關方面已爲楊旭等人聘請了律師,年底之前審判就將進行。這實際上也意味着,像楊旭這樣的人,應該沒有被查出存在更多問題。與楊旭情況相似的,還有冷波、範廣鳴、許宏濤等。現在,人們更關心的並不是他們還可能會牽扯到哪些問題,而是在受審之後,他們將獲得什麼樣的刑期。
與這些掃賭風暴初期落網的涉案者相比,南勇、陸俊等人的情況本來就複雜,更重要的是,新近又有很多足協官員、俱樂部官員和球員被刑事拘留或被協查,在交代問題時,也不排除他們與先前涉案的足協官員、裁判等產生交集的可能。或者說,被調查者原來在足壇的地位越高,影響力越大,調查起來就越繁瑣,最終結案的時間也就越晚。因此,把所有人的問題都調查清楚,將是一個浩大的工程,所以南勇等人的公審日可能還會延遲。昨天,記者致電鐵嶺市中級人民檢察院進行採訪,但該院負責宣傳的部門再度以案情尚處在保密階段爲由給予了回絕。但是,相比前幾次的電話採訪,該院的態度已經有所轉變,他們不再以“不知情”爲理由進行搪塞,而是以保密制度來回絕。雖然依舊無法從他們口中獲得更多的信息,但至少已經反映出一個信號,那就是在過去一年的反賭掃黑案件中,已經有一部分進入了公訴程序,距離公審自然也不再遙遙無期,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南勇案將會在農曆新年前公審,“應該不會再拖了,明年將召開足代會,足代會之前肯定會審判。”
辯護律師爲名辯護
“放水球員只能定賭博罪”
對於即將面臨審判的涉賭人員,或是家人或者相關方面都爲其聘請了辯護律師,“不管怎麼樣,都要給予他們公正,辯護人與出庭公訴的檢察人員的訴訟地位應當是平等的。”一位瀋陽方面的檢察機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我們都知道,他們的案子找什麼樣的律師都沒有用,因爲辯無可辯,證據確鑿,但他們還是要找律師,或是心存僥倖或是尋找一些平衡吧。”
據瞭解,此次因爲中國足壇的打假掃黑落網的涉案人員基本都鐵證如山,專案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經過了一年多的調查取證,都對他們的案情瞭如指掌,爲了避免一些遺漏,所以一再推遲公審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律師的作用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記者和一位業內知名律師取得聯繫,該律師告訴記者:“這麼說吧,他們的案子,律師沒用,所以真正大牌的律師不願意碰。但也有一些律師爲了出名搶着上,畢竟這個案子震驚全國,一旦可以減刑的話將聲名大噪,一舉成名。”
從中國的法律來看,一些搶着爲涉案人員辯護的律師所能依仗的一個理由就是現行法律中沒有“賭球罪”。該律師告訴記者,“那些涉嫌操縱比賽的涉案人員遭到處罰是肯定的,現在困難的是對那些在比賽中故意放水的球員,就目前中國的法律而言,沒有一條可以給他們定罪。”該律師認爲,現在的情況只能僅僅依靠賭博罪進行定罪,他說:“我們國家《刑法》的規定,‘賭博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開設賭場的罪名,《刑法》增加到三到七年。”該律師最後告訴記者,正因爲如此,纔會有一些想出名的律師躍躍欲試,也正因爲如此,纔會有一些涉案人員現在仍不知悔改。
一位業內知名律師告訴記者:“他們(在足壇反賭行動中落網者)的案子,證據確鑿,律師沒用,所以真正大牌的律師不願意碰。但也有一些律師爲了出名搶着上,畢竟這個案子震驚全國,一旦可以減刑的話將聲名大噪,一舉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