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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巴西男籃斗毆事件發生後第三天,中國籃協對中方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可惜處罰不明、不規范,結果並不像其所承諾的那樣『嚴肅』。
『停訓』處罰的期限不明。在對主教練鄧華德、領隊張雄和3位參與打架的主要責任人的處罰中,都包括停訓一條,卻都沒有明確期限。對此,籃協負責人先說『應該是停訓到他們確實徹底地認識了自己的錯誤時為止』,後又說『他們的認識已經很深刻,有的還動了感情』。解釋前後矛盾,越發讓人一頭霧水。
處罰輕重錯位,甚至濫罰無辜。張雄是事發現場中制止、勸阻斗毆最積極的中方人士(當然,作為領隊他也應該這樣做),這連籃協領導人信蘭成也公開承認,只是他很不幸,努力白費,效率成零,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對此,他該承擔的最多是平時思想工作不到家、教育不得力等間接責任,但事實是,對他的處罰僅次於主教練鄧華德,而與參與打架的3名主要隊員一樣,都是被停訓、嚴重警告、通報批評、隊內記大過一次和罰款3萬元。如果說間接責任人也要受罰,那籃協的有關領導豈不也該罰?
還有,當值技術代表和3名裁判也一起被處罰(嚴重警告、通報批評、停止執裁全國比賽2-5場),原因是他們『執法不嚴』。勸阻不力要罰,而且是重罰;執法不嚴也要罰,也要為打架『埋單』,不知道這樣的處罰根據哪條哪款。這分明是輕重錯位、濫罰無辜,表面上一個不漏,客觀上起到的作用恰恰是『袒護』、『包庇』,是為自己球隊的球場暴力開脫,為肇事者尋找替罪羊!
無可否認,『10·12』事件是一次極為罕見的體壇丑聞。其一,堂堂中國隊主教練情緒竟如此失控,當場責罵裁判、衝擊技術臺,為中國籃球絕無僅有。其二,超過球隊半數的9名隊員參與斗毆,而且上演的追打場面之長,絕對是中國籃球打架史上的『經典戰役』。其三,名為友誼比賽,卻只進行了1分6秒就因客隊退場拒賽而夭折,這也創造了中國籃球國際賽事新紀錄。難怪國家體育總局籃管中心主任信蘭成也痛心疾首地承認:『這是一次災難性事件。』
遺憾的是,對這一『災難性事件』中真正的主要責任人,最終給予的『嚴肅處理』僅僅是『停訓』而已,連一場禁賽都沒有,在哪個國家的體育賽場能討到這樣的大便宜?這樣的處罰既不太嚴肅,也不夠規矩。
為什麼有這樣的處罰?說穿了,還是害怕中國男籃的亞運會金牌受影響。在某些人眼裡,金牌高於一切,似乎國家榮譽只有用金牌纔能衡量,所以為保金牌,寧可網開一面,該用重典而不用。這還配談什麼『旗幟鮮明地反對任何違反體育道德和體育精神的行為』! ·梁希儀·
(責任編輯: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