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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此案涉及的人員太多,而且案件所涉及的時間也太過久遠,所以要想短期之內結案確實存在着一定的難度,而且,現在還不斷有人被抓進去,搞不好今年年底之前都結束不了!”——相關人員透露
公安部已經證實,陸俊、黃俊杰以及周偉新三名裁判涉嫌在多場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已被移送起訴。和之前落網的人相比,陸俊等三名裁判是最晚被警方逮捕的,如今他們已經被提起訴訟,不出意外包括王鑫、王珀、尤可爲、許宏濤等人在內的其他涉嫌賭球案件的嫌疑人也已經被提起訴訟。不過,上週記者從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目前該院還沒有收到任何關於賭球案件的訴訟,可以肯定所有的賭球案件目前還處於檢察院最後的補充偵查階段。知情人士透露,由於補充偵查時,又從各種線索中發現了更多重大問題,導致訴訟時間幾度延後。
陸俊之前的涉賭人員也被提起訴訟
陸俊、黃俊杰以及周偉新三名裁判被警方帶走是在今年3月份,在10月的最新一次的公安部通過央視報道通報賭球案情的報道中,公安部證實陸俊、黃俊杰以及周偉新三名裁判涉嫌在多場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已被移送起訴。
相比之下,陸俊等人被警方控制的時間是最晚的,在這之前公安部已經先後通過央視和新華社數次通報了掃賭的最新進展。其間公安部也公佈了2006年廣州醫藥5:1戰勝山西路虎、2006年廣州醫藥2:0戰勝浙江綠城、2007年成都謝菲聯2:0戰勝青島海利豐以及青島海利豐在2009年的吊射門事件。這前後四場假球,多名涉案人員落網,其中包括王鑫、王珀、尤可爲、楊旭、許宏濤、杜允琪、劉宏偉、範廣鳴、沈劉曦、胡明華、冷波、邢銳、杜斌等人。單純從時間上說,這些人的落網時間都比陸俊他們早,其中有的人甚至要比陸俊他們早上一年左右。而且,在央視的曝光中,對於這四場假球的報道都十分確切,不但提及了具體場次,而且對於每場比賽涉及的金額都言之鑿鑿,可見警方對此已經掌握了十足的證據,並且有了絕對的把握。相比之下,對於陸俊一案的曝光則有些保守,僅僅是在錄像資料中,影射了其中三場或許是有問題的比賽,對具體場次並未提及。因此,相關人員向記者表態,“公安部雖然僅僅是通報了陸俊等三名裁判被移送起訴,其實不出意外情況,之前的那些案件也已經被移送起訴了。 ”
鐵嶺市中法尚未收到起訴書
雖然陸俊等人的案件已經被移送起訴,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此案還在檢察院補充偵查,還沒有被正式移交到法院。上週,記者和負責審理此案的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宣教處取得聯繫,當時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明確地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我們法院還沒有收到一起關於賭球案件的訴訟! ”
之前已經確定,所有的足壇掃賭案件都會在有着審理大案要案傳統的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來審理,而且屆時審理此案的將會是刑事二庭。但目前此案還沒有被起訴到法院,可見此案還在檢察院階段。相關人員也證實,由於此次足壇掃賭案件在社會上影響重大,所以公安部門和檢察院都對此案極其重視,辦案之時也非常謹慎,“哪怕是一個微小的細節,辦案人員也不能錯過,必須把全部事實搞清楚! ”
由於此次懲治賭球力度之大在國內足壇史無前例,相關法律條款需要進一步細化與補充,按國際司法界的通行做法,一旦所處理案件沒有明確法規可循或缺乏足夠的法規依託,那麼就將依據此前辦理的相關“經典案例”作爲借鑑藍本處理。有關方面已明確指示,目前已被曝光的假賭案件,必須證據確鑿,要辦,就辦成不存絲毫“翻供”可能的“鐵案”,作爲日後處理相關國內足壇假賭案件的權威參考,不容有失!正是出於這種考慮,檢察院方面對此案還在補充偵查,他們要繼續對每一場比賽的每一個細節都嚴密覈實。
今年或許難以審判
關於本次足壇掃賭案的審理時間一直流傳着多個版本,之前曾傳言是4月,後來又推遲到世界盃期間,之後關於8月、9月的說法也衆說紛紜,可現在我們知道的也僅僅是陸俊等人的案件已經被移交起訴,但究竟會在何時審理還是未知數!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這意味着,遼寧省檢察院最遲將在11月份中旬,對陸俊、黃俊杰、周偉新等人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這也就意味着陸俊、黃俊杰、周偉新等人的審判最晚會過完元旦才能出結果。
考慮到此案影響重大,相關方面肯定會謹慎處理。另外,由於之前已經確定足代會將會在年底召開,而前提必須是足壇掃賭要落下帷幕。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掃賭案很難在年底之前有結果,這就意味着足代會在年底之前召開的可能性不大。“由於此案涉及的人員太多,而且案件所涉及的時間也太過久遠,所以要想短期之內結案確實存在着一定的難度,而且,現在還不斷有人被抓進去,搞不好今年年底之前都結束不了! ”相關人員這樣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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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謝亞龍案有望單獨審理
之前本報曾經報道過,南勇和謝亞龍一案究竟是單獨審理還是兩案合併,取決於兩人是否有共同犯罪行爲。“判斷謝亞龍案是否會單獨立案,關鍵就看最終警方查實的各項事實中,兩人是否有共同犯罪的行爲。如果有,而且性質非常嚴重,那麼就必須將二者合二爲一。但如果雙方之間並無瓜葛,或者是涉及的共同犯罪的成分很小,那麼就完全可以將謝亞龍等人單獨立案。 ”知情人士透露道。
當時謝亞龍還僅僅是被警方立案偵查,警方掌握的證據和犯罪事實還不是很多。不過,隨着目前謝亞龍等人已經被批捕,可見警方對他的犯罪事實已經掌握了很多。有人猜測,謝亞龍、南勇兩人之前是上下級關係,而且涉案的楊一民以及其他中層都在足協混跡多年,他們之間很難不發生交集,所以最終很有可能是有共同犯罪行爲。但也有人認爲,謝亞龍和南勇完全是兩回事,如果謝亞龍和南勇真的有共同犯罪行爲,那麼警方抓他就不會等到今天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兩人之間存在共同犯罪行爲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兩個案件很有可能會被單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