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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重慶9月28日體育專電(記者朱薇)記者從正在召開的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上獲悉,重慶正立法保證學生體育鍛煉時間每天不少於1小時,如學校違反此規定情節嚴重,直接負責的學校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將被給予處分或者解聘。
首次提交大會審議的《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學校應加強體育技能培訓和疾病預防、青春期知識等健康教育,保證學生體育鍛煉時間每天不少於1小時,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同時,學校還應當每三年組織學生進行至少1次免費身體健康體檢。
此外,該《草案》還規定,學校和教師應當執行規定的課程計劃、課程標准,開全科目、開足課時,不得擠佔體育、音樂、美術、實驗、綜合實踐等課時,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公布學生排名,不得佔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補課。(完)2010/09/28 09:24
此稿為新華社體育專線稿件,嚴禁轉載。(責任編輯:王昊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