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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9月12日,中超聯賽第22輪深圳與青島隊比賽賽後,部分深圳球迷攻擊青島大巴,出現混亂的局面。9月26日,中國足協正式開出罰單,對深圳賽區進行了處罰。具體的處罰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9月12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二輪第171場深圳足球俱樂部隊與青島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深圳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和相關錄像材料,比賽結束後出現了部分觀眾圍堵客隊車輛,致使客隊車輛玻璃被砸碎,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對深圳賽區予以警告;
二、對深圳賽區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規范賽場秩序,加強對觀眾的宣傳和引導,教育觀眾『文明觀賽事、理性對輸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