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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盡管目前專案組已並案查處的具體數額不詳,但眾多人士指稱,『每年各級聯賽中涉及的裁判賄金可能已經上千萬元』。
李冬生涉案,問題裁判線索逐漸清晰。『陸俊等人被查出的賄款,其實並不是商業賄賂、操控比賽所吸資金的全部。』有關人士稱。有關研究者均明確表示,中國足協在裁判接待費、裁判場次安排等領域存在『黑金』和內部操控問題。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在足協下屬聯賽、其他重大比賽的裁判指派工作中,持有重要話語權。廣州體育研究所裁判學研究者淦耀回憶:『裁判最早是為了多吹比賽,後傳出有人向裁委會負責人"進貢"。這之後演變成潛規則。』『陸俊、黃俊傑、周偉新這些人能成為國際比賽裁判,都需要裁委會安排舉薦。』淦耀說。隨著裁判問題鏈條深入,近20年足球市場化進程中,職業聯賽制度性問題進一步暴露。
根據李冬生2007年公開談話,在中國足球聯賽中,裁判在比賽地的接待工作,『還是由賽區來接待。』而『賽區』的主要構成方,多是中國足協在比賽地的會員足協,其與俱樂部往往利益一致。盡管業內一直呼吁由中超公司或第三方支付裁判接待費,但卻一直難以實現。由於存在這種招待的便利,俱樂部向裁判或他們在足協的支持者提供『好處』,已經成為職業聯賽中慣例。『一般想要公平需要單場付出約4萬元,如果希望獲得好處,則數十萬不等。』數位長期在足球聯賽中工作的人士透露。
據媒體報道,陸俊、黃俊傑等裁判被調查,是因其未將賄金全數轉交足協,因而為警方查獲。『錢並不是裁判個人拿到,而多是通過正常的上繳程序,交納給中國足協和裁判委員會。』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謝亞龍雖並不能完全掌控裁判委員會,卻很可能參與從中獲利。』餘下的問題是,這些錢如何最終再次輸送回利益相關者?足協可以絕對控制的福特寶公司,則被外界懷疑是運作巨款的實體。(責任編輯:嚴國平)